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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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一、标的企业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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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广州城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八路98号D栋216室 | 所在地区 | 440000 - 440100 | |
法定代表人 | 许广畅 | 成立时间 | 2018-04-08 |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000000(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A19002 | |
经济类型 | A05002 | 所属行业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101MA5ARW0777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品牌管理;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打字复印;图文设计制作;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翻译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住房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旅客票务代理;摄影扩印服务;房地产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性演出 | |||
职工人数 | 11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股东数量(个) | 2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类型 | 债权金额(万元)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51 | ||
2 | 广州开发区人才教育工作集团有限公司 | 49 |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22 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597.330000 | 20.340000 | 21.130000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747.330000 | 277.420000 | 469.910000 | ||
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 |||
备注 | (保留二位小数点)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3-10-31 | 503.060000 | 24.190000 | 24.190000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888.020000 | 393.920000 | 494.100000 | |
备注 | (保留二位小数点) | |||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 特别事项详见《 广州开发区人才教育工作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广州城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9%的股权所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评报字[2023]第A0252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XYZH/2023GZAA2B0376)及法律意见书。 2. 标的企业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3. 转让方认缴出资额2450万元,实缴出资额245万元。受让方受让股权后,由受让方对转让方认缴出资不足部分承担补缴责任,如今后因标的企业债权人对此追诉而产生的债务与法律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4. 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5.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须知: | |||
合作机构信息 |
二、转让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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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广州开发区人才教育工作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八路98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丛立 | 注册资本(万元) | 160,000.000000 | |
经济类型 | A05002 | 企业类型 | A19002 | |
所属行业 | L72 /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101MA59RF15XE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9.00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9.0000% | |
产权转让 行为批准 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区县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440000 440100 440112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 |||
批准单位名称 | 广州开发区人才教育工作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日期 | 2023-12-26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董事会决议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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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该成交方应按公告、交易须知的约定与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2.该成交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应按照约定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交易服务费。3.该成交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应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4.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
处置方法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保证金保证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产权交易机构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产权交易机构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2)诚意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后,等同于保证金金额的部分自动转为保证金,诚意金余额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约定转为价款的一部分。(3)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或合格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诚意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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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 牌 信 息 | 信息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正向报价】FA10004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长信息发布,当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5个周期 | |||
加价幅度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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