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6]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芦溪县警用巡逻电动车租赁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芦溪县警用巡逻电动车租赁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27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芦购2022B000629524
项目名称:芦溪县警用巡逻电动车租赁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60000.00 元
最高限价:136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芦购2022B000629524 | 电动车租赁服务 | 1 | 项 | 136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租赁期3年(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交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信誉要求:(无不良记录视为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当日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截图时间为开标前一个月内。(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须体现截图时间并加盖公章)未按照上述要求截图,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7日 08:00 至 2022年07月25日 17: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2年07月27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芦溪县分中心(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开标室408室)
五、开启:
2022年07月27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芦溪县分中心(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开标室4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注册并办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使用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文件下载。 (2)投标人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3)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已下载招标文件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5)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虚拟子账号由投标单位自行从交易系统中获取。 (6)特别提醒:①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开评标模式,投标人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制作的电子响应文件加盖电子签章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携带加密CA数字证书至开标现场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因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评标过程中二次报价需要使用电子签章,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和CA主锁到开标现场报价,二次报价时间不得超过评审小组规定报价时间(20分钟),当系统显示“结束报价”,则无法进行再次报价,未报价的单位将被不记录到最终排名中(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如单位被废标,则单位也将无法进行报价,同样也不计入排名中。 (7)疫情防控期间投标要求: 7.1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登记,并如实报告情况,进入开标区不准携带打火机,不准抽烟. 7.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四是未佩戴口罩的;五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C的; 7.3认真落实进入人员做好“四查一戴”,即查验体温、查验健康码、查验行程轨迹、查疫苗接种、佩戴口罩,对体温异常(体温高于37.3度)、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行程轨迹显示14天内去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禁止入内,发现异常情况作好信息记录并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入境解除隔离的来(返)赣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7.4最新疫情防控措施以江西省、萍乡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最新通知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芦溪县社会治理中心
地址:芦溪县社会治理中心
联系方式:0799-34414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萍乡市安源区经贸大厦
联系方式:136679943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先生
电话:1366799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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