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会昌县农业农村局会昌县农村宅基地数据调查和数据库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ZJP2023-HC-G009-1)的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的答疑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JP2023-HC-G009-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会昌县农村宅基地数据调查和数据库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一、答疑信息询问事项1问:采购文件中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采购内容中涉及宅基地调查底图无人机航拍、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套内容,为项且主要建设内容,对应34、评分标准中涉及到的技术分部分:一、团队力量(19分),二、专业设备(5分),六、宅基地平台数据云服务(6分),七、企业综合实力(6分);商务分部分:一、业绩(10分);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备即可得分。质疑投标人认为以上内容描述不合理,应该根据联合体方负责建设的内容来确认联合体哪一方满足才能加分。答:本项目重要的工作内容是:利用GIS技术对数据进行空间可视化处理,通过对数据收集,完成对村庄基本信息、宅基地和农房基本情况、宅基地和农房闲置利用情况、宅基地和农房管理情况等四类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信息的调查,根据以上工作内容本项目设定特定资格条件为: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结合本项目的服务期限及其他相关要求,考虑到投标人的实施强度,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部令第87号)第十九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施要求,在招标公告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之规定确定,投标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第二十四条: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之规定组成联合参加投标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即可,资格条件及相关评分要求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求制定的,不存在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情况。按原招标文件执行。询问事项2:问:34评分标准中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方案(10分)、农村宅基地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方案(12分)、项目实施方案(12分)、售后服务方案(6分)共计40分。上述四个方案中评分设置采用了优良中差进行评比,虽有部分量化,但仍明显属于主观评判分值,属于采用主观分进行评比存在违规情况,明显违反了赣州市财政局赣市财购字[2022]21号文件要求,将客观但不可量化的服务满意程度市场认可度、市场占有率、产品稳定性先进性及优良中差等指标作为评分项。答:根据《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赣州市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工作指引>的通知》(赣市财购字{2023}21号):(五)合理设置评审因素 3.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之规定,本项目评分标准中所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评审设定均充分参考了指引文件设置。按原招标文件执行。询问事项3:问;采购文件中34 评分标准中六、宅基地平台数据云服务(6分)1、云主机数据存储持久性(3分):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采用的云租赁服务(云资源服务)中云主机数据存储持久性不低于99.9999999%,且云主机的数据可销毁性支持自动清除对物理服务器上磁盘和内存数据,使得数据无法恢复的,同时单可用区业务可用性不低于99.975%,同一区域多可用区业务可用性不低于99.995%者得3分;云主机数据存储持久性不低于99.9999%的,且云主机的数据可销毁性支持自动清除对物理服务器上磁盘和内存数据,使得数据无法恢复的,同时单可用区业务可用性不低于99.95%,同一区域多可用区业务可用性不低于99.95%者得1分,其他得0分;2、块存储数据存储持久性(3分):投标人(或联成员)采用的云租赁服务(云资源服务)中块存储数据存储持久性不低于99.9999999%,且数据可销毁性支持高级清零数据销毁和消磁处理硬盘报废的,同时业务可用性不低于99.975%者得3分;块存储数据存储持性不低于99.9999%,且数据可销毁性支持高级清零数据销毁和消磁处理硬盘报废的.同时业务可用性不低于99.95%者得1分.其他得0分。质疑投标人认为以上加分项为中国电信公有云加分项,该项设置不合理且只有中国电信一家满足,存在倾向性;同时宅改项目平台作为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平台,应该部置在政务云上.不得使用其他云服务。按原招标文件执行。答:本项目涉及到大量的数据存储,为保证数据的安全性,云主机及块存储作为数据存放的重要介质,云主机及块存储的数据存储持久性及可销毁性功能要求是重要的考量因素,该项评分条款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设定的。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二、变更信息变更内容1:原电子化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文件 一、招标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因系统设置原因可能导致无法全天候开放获取招标文件,由此产生的无法获取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现变更为:第一章 招标文件 一、招标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01月09日,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因系统设置原因可能导致无法全天候开放获取招标文件,由此产生的无法获取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1月8日恢复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和业务操作的公告》,请投标人根据项目最新招标文件和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并重新上传。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2、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原因导致的答疑公告被称作为变更公告,不影响此答疑公告的效力。此答疑公告为《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会昌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会昌县岚山路6号
联系方式:0797-56221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会昌县湘青路8号(广电网络三楼)
联系方式:0797-5620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797-56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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