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春节非遗手作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晋安区福光路69号兴旺大厦3楼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匠一招[2024]001号
项目名称:春节非遗手作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技术要求 | 最高限价 (元) | 磋商保证金 (元) | 行业标准 |
1 | 春节非遗手作活动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 150000 | 15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合同履行期限:春节假期期间,具体由采购人指定时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3)监狱企业: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格承诺函(若有):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例: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磋商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5日 至 2024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光路69号兴旺大厦3楼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线下购买或者线上购买:线下购买者可直接到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线上购买者,以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 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信箱(915488138@qq.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磋商文件发送事宜。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光路69号兴旺大厦3楼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光路69号兴旺大厦3楼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总工会委托,对春节非遗手作活动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及现场磋商。
1、项目编号:匠一招[2024]001号
2、项目名称:春节非遗手作活动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
3、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9日,每天9:00-12:00,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光路69号兴旺大厦3楼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磋商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若有异地购买磋商文件者,以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 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信箱(915488138@qq.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磋商文件发送事宜。未购买磋商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磋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6、有关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请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7、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若有) |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例: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磋商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8、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晋安区福光路69号兴旺大厦3楼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9、采购人:福州市总工会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766号工人文化宫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5105001098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15960195564
12、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信息:
购买标书、磋商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汇款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 | |
账 号:35050188430000001534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技术要求 | 最高限价 (元) | 磋商保证金 (元) | 行业标准 |
1 | 春节非遗手作活动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 150000 | 15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备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总工会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766号工人文化宫
联系方式:吴工、15105001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光路69号兴旺大厦3楼
联系方式:郭工、15960195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 话: 15960195564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