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南京输油处 2024 年 -2
025 年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 二次 )
招标项目编号 :
FAGF-DBCY-23110002
项目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招标人 :
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
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 :
江苏省
标段数量 :
1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
为满足生产需要,南京输油处需租赁 12 辆越野车(其中 7 辆用于机关生产用车、 5 辆用于站队管道巡护), 2 辆商务车 (9
座以下含 9 座 ) , 3 辆中型客车 (19 座及以上)、 1 辆 15 座中型客车,用于机关生产用车、通勤班车、站队管道巡护。
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南京输油处 2024 年 -2025 年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 二次 )
标段编号 :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4-01-19 08: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1-26 08:00:00
文件发售金额 ( 元 ):
--
获取方法 :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下载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2-19 08:30:00
开标时间 :
2024-02-19 08:30:00
递交方法 :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递交
递交地址 :
/
开标方式 :
线上
标段内容 :
南京输油处 2024 年 -2025 年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共需 18 台车辆。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2 )投标人在地方行政机构已办理汽车租赁业务备案,备案状态有效可查。
3.2 业绩要求: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 1 项车辆租赁业务服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额大于 30 万元。
3.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 2020 年度以来任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近三年度( 2020 年至
2022 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
须提供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所报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车辆租赁业务服务项目项目负责人执业业绩,单项合同
额大于 30 万元。
( 2 )社保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 50 周岁,并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需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开标截止日前 180 日内至少 1 次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5 车辆要求:
( 1 )越野车( 5 辆):具备一定越野性能的 SUV 车辆,裸车价 15-20 万元。
( 2 )越野车( 7 辆):具备一定越野性能的 SUV 车辆,裸车价 20-40 万元。
( 3 )商务车( 2 辆):排气量不大于 3.0 升,裸车价 25 万元 -38 万元。
( 4 ) 19 座及以上中型客车( 3 辆):裸车价 22 万元 -40 万元。
( 5 ) 15 座及以上中型客车( 1 辆):裸车价 22 万元 -40 万元。
( 6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购买商业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 300 万元、司乘人员责任险每座位保额不低于 30 万元
或驾乘人员补充意外伤害险不低于 400 万。(提供承诺书,中标后且在签订合同之前提供相关发票或保险单)。
( 7 )车辆使用期限需在 3 年以内(从初始注册登记日期起),车辆行驶公里在 10 万公里以内(需同时提供车辆清单、车
辆行驶证,开标当月里程表照片)。
( 8 )所有车辆所有权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所有车辆需为无抵押车辆(需提供车辆登记证书内证明页)。
( 9 )投标人需承诺实际提供车辆与本次投标车辆一致,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如车辆发生变更,需经招标人同意,并履
行相应的变更手续,变更车辆不低于原提供车辆标准。(需提供承诺书)。
3.6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
( 1 )投标人未被国家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人资格
。
( 2 )服务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第一年合同金额以本项目投标中标价为准,第二年合同签
订金额以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批复的此服务项目费用为准。第二年依据对甲方的考核评价情况等相关因
素由乙方决定是否继续签订合同。租赁期满,双方同意继续租赁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就续租合同条件等事项进行协
商,并另行签订租赁合同。若双方未就续租事项达成一致的,则本合同自租赁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3.8 业绩认定条件
应提供 ① 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主要页(至少包含合同名称、承发包人名称、承包范围、合同金额、签署页等)或中
标通知书扫描件。(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
专业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视为业绩无效。) ② 对应合同的发票扫描件(至少提供
1 张)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网站查询截图。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的业
绩不予认定。
其他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 :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
地址 :
联系人 :
赵铭嫣
电话 :
18552278017
电子邮件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 :
联系人 :
郭联社
电话 :
18552920873
电子邮件 :
284007099@qq.com
相关附件
其他附件 :
南京输油处 2024 年 -2025 年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_ 已签章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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