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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校区四公寓旁超市承包经营采购磋商公告

· 2024-01-21

重庆道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长寿校区四公寓旁超市承包经营采购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比例(%)

磋商保证金(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备注

长寿校区四公寓旁超市承包经营采购

服务保障费,不超过营业额的6%

3000.00

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二、资金来源

师生自付费用。预算金额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详见《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的通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cqcivc.edu.cn)招标公告栏或者重庆化工职业学院采购中心首页(http://cgzx.cqcivc.edu.cn/index.chtml)点击相应采购公告最后我要买采购文件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1月21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

1.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期:2024年1 月22 日-2024年 1月 26日17:30(工作时间)。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3.1在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76482711@qq.com。

3.2在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通过对公账户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转至下列账户,并在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招投标采购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登记:

开户名称:重庆道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两江分行新南路分理处

帐 号:5104010120010004413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缴纳了采购文件购买费;

3. 按时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4.缴纳了磋商保证金;

5.完成学校招投标采购管理系统供应商注册并在系统中进行报名登记。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综合楼514室(重庆市长寿区菩提东路2009号)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 月1 日北京时间10:00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2 月1 日北京时间10:00

五、磋商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上午09:00。

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重庆道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两江分行新南路分理处

帐 号:5104010120010004413

1.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各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3.汇款的供应商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保证金退还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3)63296219

(三)报价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报价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修改或撤回报价文件的;

2.报价供应商取得成交资格后,放弃成交资格或不按采购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的;

3.有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4.提供虚假资料或弄虚作假参与磋商响应的;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cqcivc.edu.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联系人:郑老师

电 话:15823102803

地 址:重庆市长寿区菩提东路2009号

采购中心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3-81886051

监督人:谷老师

联系电话:023-81886028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道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奇

电 话:023-63296219 15823580987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金山路18号2幢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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