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服务

保标招标 > 租赁服务 > 招标信息 > 东山街道天印大道657号的商贸用房77.56平方米出租

东山街道天印大道657号的商贸用房77.56平方米出租

· 2024-02-07
Report

编号:2023320102FQC00013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南京市江宁中医院委托,就其出租东山街道天印大道657号的商贸用房77.56平方米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述

1.1 出租方:南京市江宁中医院

1.2 出租标的:东山街道天印大道657号的商贸用房77.56平方米

1.3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关于南京市江宁中医院房产出租的批复》(2023-ZCGL-25)

1.4 挂牌起止日期:

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26日

1.5 接受报名时间: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1.6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2.1 坐落位置:东山街道天印大道657号

2.2 有无房产证:有

2.3 建筑面积(㎡):77.56(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2.4 建筑年代:2012

2.5 出租用途:商业

2.6 附属设施:水、电齐全

2.7 其他说明:

(1)楼层:1层;

(2)出租情况:正在出租中。

3. 租金价格及支付要求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9.31

3.2 租期(月):36个月 (无免租期)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年付

3.4 租赁押金(万元):3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及品牌授权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企业成立时间均不低于5年(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须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信誉良好。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00万元,以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实缴资本与注册一致,须提供银行加盖日戳章的对账单或流水证明原件为准(截止公告发布当日)。

(2)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用于经营餐饮、药品及医疗器械销售、五金加工、烟草、丧葬祭祀及迷信活动用品等。意向承租方用于销售需含有日用百货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3)意向承租方或其品牌授权方须是连锁型超市,其直营店面(法人或负责人须为同一人)不少于8家,报名时须提供符合条件的在营店营业执照原件(营业执照发证日期为截止公告发布前一日)及复印件。意向承租方须为所有经营业态相关的注册商标拥有方或被许可方,商标注册年限不低于8年(截至公告发布当日)。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无不良记录。

(5)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6)原租户享有同等条件优先承租权。

5. 其他要求:

(1)租金递增方式:无。

(2)承租方须在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_5__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房屋租赁合同》。

(3)本标的承租期间的房屋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后出租方不予补偿。

(4)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的及出租方主管部门对租赁房产进行调整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6. 交易保证金

6.1 保证金数额:意向承租方需缴纳交易保证金3万元。

6.2 保证金缴纳截止期限:

(1)经出租方审查,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承租方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需从意向方登记时所填写的本单位账户中采用电子化方式一次性汇出,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并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将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2)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承租方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无法办理;

(3)办理到账确认的方式为: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业务用户平台获取缴纳码,凭缴纳码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到账确认;

(4)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6.3 保证金处置:

(1)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在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转抵租赁押金;意向承租方如未被确定为承租方,自承租方确定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全额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2)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租人并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租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交易中心可在扣除交易双方应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出租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出租方同时承诺,如因出租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租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①协议出租的,被确认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或拒绝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

②以网络竞价方式被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未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拒绝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

③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出租方、交易中心付清租金、租赁押金和交易服务费的;

④未按《房屋租赁合同》履约的;

⑤提供虚假资料或作出虚假承诺的;

⑥扰乱交易场所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的;

⑦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 办理意向报名手续及需提供的资料

1、意向承租方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的报名材料:

(1)经签字盖章的意向方报名表(报名时系统生成);

(2)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租赁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原租户提供)。

意向方须在报名期限内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用户平台,并通过产权交易业务管理系统完成报名手续,报名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上传。

2、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期内向出租方提交的报名材料:

(1)租赁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原租户提供);

(2)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书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商标授权书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

(4)8家及以上在营店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意向承租方或其品牌授权方在营店情况的清单并加盖公章。

(5)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00万元,以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实缴资本与注册一致,须提供银行加盖日戳章的对账单或流水证明原件为准(截止公告发布当日)。

(6)经签字盖章的《承诺函》(详见附件)。

注:意向承租方在网络登记审核通过后,须在登记期内将上述材料原件提交至出租方。(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657号2号楼后勤办公室;联系人:胡炜;联系电话025-52137979),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加以审核。

8. 其他说明

(1)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集体决策程序;

(2)关于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具体权利义务的约定,以双方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的内容为准;

(3)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交付,本中心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出租标的有本中心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本中心对出租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4)交易双方须在被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计费金额为成交总租金);

(5)相关银行账户信息:请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联系。

9. 联系方式:

出租方:南京市江宁中医院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657号2号楼后勤办公室

联 系 人:胡炜

联系电话:025-52137979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杨家圩路2号市民中心3楼A区A314业务受理科

联 系 人:易女士

联系电话:025-69634312

附件:

文章推荐:

hhzc2024-c3-00101-hhzs-0005:开远市河库管理站开远市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民治中学教育集团初中部、小学部、民新学校三个校区2024年学生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校区、思源湖校区、武鸣校区基站场地分别招租(5年)项目交易公告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