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庆阳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区域信息一体化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 QYZC2024-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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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采购人: | 庆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文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金来源: | 其他 | 采购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 庆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庆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是否重大项目: | 是 | 项目概算(万元): | 23242.000000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庆阳市卫生健康大数据中心建设、三大医联体信息化建设(综合医联体、岐黄中医医联体、妇幼医联体)、8个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庆阳市21家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7 个智慧化场景系统建设。 (含软件、硬件设备购置、云资源租赁服务、系统集成服务、维保服务、运输、交货、安装、调试、到货验收、售后质保、售后驻场服务等相关服务,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估算价(万元) | 详情 |
标段名称: | 庆阳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区域信息一体化建设项目001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3)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4)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须提供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的任意1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等);(6)供应商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的任意1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7)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标段内容: | 庆阳市卫生健康大数据中心建设、三大医联体信息化建设(综合医联体、岐黄中医医联体、妇幼医联体)、8个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庆阳市21家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7 个智慧化场景系统建设。 (含软件、硬件设备购置、云资源租赁服务、系统集成服务、维保服务、运输、交货、安装、调试、到货验收、售后质保、售后驻场服务等相关服务,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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