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校内汽车租赁行为,保证广大教职员工人身安全交通安全,特对所有向运城学院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单位进行核验,现将核验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验内容:
(1)提供符合国家汽车服务行业应具备的有关资质及标准,具有汽车租赁业务的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具体下列资质之一即为合格:
1.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
2.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
3.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交通运输经营许可证》;
4.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关汽车租赁备案或许可证明(不包括其他社会组织、协会颁发的汽车租赁证书);
5.其他符合国家要求的资质证明。
(2)提供租赁费报价单相应车型租赁价格不得高于山西省财政厅和直属机关务管理局规定的用车租赁费支出标准(详见附件一及附件二)。
(3)提供本公司拥有的车辆信息及驾驶员信息进行备案(详见附件三)。
注意:所有提交核验的资料密封在信封内,骑缝处加盖单位印章,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二、核验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 2024年3月2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三、核验地点:运城学院办公楼3楼1306党政办公室,联系人:曲老师 0359-2090418
四、其它事项:
(1)汽车租赁服务单位应保证提供车辆车龄必须在五年以内,车况良好。
(2)党政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和教师代表,核验相关内容的同时对汽车租赁价格进行洽谈,洽谈商定的价格在全校予以公布,租赁服务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涨价。
(3)通过核验的汽车租赁服务单位,每年提供公司资质及车辆手续,寒假开学前第一周之内送交党政办公室。
运城学院
2024年3月23日
附件一:公务用车租赁费支出标准(单位:元/日)
车型 项目 | 综合定额 (含税) | 分项定额 (含税) | ||
车辆租用 费 | 驾驶员雇用费 | 燃油费 车辆通行费 停车费 | ||
轿车(5座) | 450 | 230 | 100 | 据实结算 |
商务车(6-9座) | 700 | 500 | 100 | |
中巴车(10-19座) | 1100 | 800 | 200 | |
大巴车(20座-39座) | 1200 | 850 | 260 | |
大巴车(40座及以上) | 1300 | 940 | 260 |
附件二:公务用车租赁费报价单(单位:元/日)
车型 项目 | 综合定额 (含税) | 分项定额 (含税) | ||
车辆租用费 | 驾驶员雇用费 | 燃油费 车辆通行费 停车费 | ||
轿车(5座) | 据实结算 | |||
商务车(6-9座) | ||||
中巴车(10-19座) | ||||
大巴车(20座-39座) | ||||
大巴车(40座及以上) | ||||
说明 | 1.价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2.综合定额报价包括车辆的运行燃料、保险、维修、保养、司机费用及高速过路费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部费用。采购单位无任何义务支付其他一切费用。 3.分项定额报价不包含燃油、车辆通行、停车费(据实测算 ,以发票为准) |
附件三:
车辆信息及驾驶员信息
车牌号:______________ 核定载客位:_____________
机动车检验有效期至:___________ 车辆已行驶年限:______, _
经营状态:_______
驾驶员1:_______ 驾驶证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
驾驶员1:_______ 驾驶证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
如遇租车数量较多的情况,乙方根据甲方具体的租车数量在此基础上予以补充相关车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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