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04日 10:08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海关缉私局2022年10月-2023年10月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8月04日 10:0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8月05日至2022年08月1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津市河北区平安街68号后门14楼招标代理部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8月25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河北区平安街68号后门4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 ||
预算金额 | ¥91.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静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86286296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卢老师,022-8420102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北区平安街68号后门1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郭静、刘键、高美玲、张颖,022-86286296 | ||
附件: | |||
附件1 | 项目需求书(068).pdf |
项目概况 天津海关缉私局2022年10月-2023年10月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北区平安街68号后门14楼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ZX-ZB-TJ-2022-00068
项目名称:天津海关缉私局2022年10月-2023年10月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天津海关缉私局2022年10月-2023年10月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为天津海关缉私局提供通勤车辆服务,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通勤路线做好用车安排。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三项政策不重复享受。
2.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2022年08月25日上午09:3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A.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B.2022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2022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2022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6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7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A.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B.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8投标保证金,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5日 至 2022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平安街68号后门14楼招标代理部
方式:网络或现场发售,具体详见招标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平安街68号后门4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本项目采用网络或现场形式获取招标文件):
1.现场领取:现场携带现金领取(须提前致电项目负责人并做好个人防疫工作):领取人须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请携带开票信息加盖公章。
2.网络领取(建议采用此形式):文件费须从供应商账户以电汇方式汇出,并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文件费(项目编号)”,并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汇款凭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联系电话)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到邮箱jianhangzhaobiao1@163.com。完成后须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进行确认。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人名称: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税号:91120103MA05T0M85B 开户银行:建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12050186080000000658
(二)本项目须收取投标保证金,具体交纳方式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三)质疑、投诉方式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2号
联系方式:卢老师,022-84201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北区平安街68号后门14楼
联系方式:郭静、刘键、高美玲、张颖,022-862862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静
电 话: 022-86286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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