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13日 08:21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清涧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停车场地及拖车租赁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清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行政区域 | 清涧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06月13日 08:2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6月14日至2022年06月2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不见面开标5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6月24日 13: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 ||
预算金额 | ¥104.52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荣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2-7156310 | ||
采购单位 | 清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陕西省清涧县岔口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749010595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纳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榆林市市辖区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区流沙杏小区B区11排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2-7156310 |
清涧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停车场地及拖车租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6月24日 13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XZB-NG-20220608
项目名称:清涧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停车场地及拖车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45,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清涧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停车场地及拖车租赁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45,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45,2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租赁服务 | 清涧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停车场地及拖车租赁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45,200.00 | 1,045,2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涧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停车场地及拖车租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1(清涧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停车场地及拖车租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①《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设备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③《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设备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④《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设备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⑤《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涧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停车场地及拖车租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2021年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②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③社保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缴纳的至少二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④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缴纳的至少二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⑤商业信用证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截止日前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http://www.ylcredi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信息、”中的供应商有以上不良记录的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⑥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⑦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⑧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投标保函加盖供应商公章;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备注: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②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时间: 2022年06月14日 至 2022年06月2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1: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2年06月24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不见面开标5室
五、开启时间: 2022年06月24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不见面开标5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建议供应商使用带有麦克风和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上传、签到、解密。不见面开标设备的签到和响应文件解密事宜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http://yl.sxggzyjy.cn/),选择“服务指南”,点击“下载专区”,点击榆林不见面开标设备操作手册(供应商)、榆林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询标操作手册V1.0,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了解操作流程,熟练掌握不见面开标、不见面询标操作相关事宜,若无法正常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名称:清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陕西省清涧县岔口
联系方式:17749010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纳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市辖区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区流沙杏小区B区11排6号
联系方式:0912-715631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荣
电话:0912-7156310
陕西纳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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