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招标编号:TC24022NW),招标人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空气动力研究所,自筹资金100%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以沈阳市区为主,其余地点按招标人需求进行。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在服务期内,招标人以每年为一期对投标人进行服务评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如投标人周期评分为不合格、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2.3 招标范围:通勤车服务、日常公务用车服务和物料运输用车服务。
关于招标范围、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客车至少有8台车的车龄低于8年(含),以车辆详单证明;
3)特殊资质:道路客运运输经营许可证。
4)招标人地处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车辆出入需投标人自行协调两家公司办理长期进出许可。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无。
(5)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3.4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项目,若经电子招标平台的检测,投标人中出现疑似串标情况,不接受投标人任何解释,视为串标,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6日09时至2024年04月22日16时(北京时间),登陆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http://www.eavic.com/rest/index)注册后购买(上传汇款凭证)经复核无误后,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服务热线400-890-0880。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开户单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200049619200362296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及投标人名称;如个人汇款,请标注汇款人名字。 标书款发票为数电普通发票,如需体现公司地址、电话等信息或数电增值税专用发票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4.3 投标人必须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注册、下载招标文件、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才具有投标资格,否则无法投标。(详见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相关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07日09时30分,投标人必须在此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传至中国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如传至中国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的加密的开标记录表、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与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5.2 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沈阳金谷大厦11层。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service.com)上发布。
7. 监督部门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空气动力研究所纪检审计法律部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空气动力研究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阳山路1号
联 系 人:史女士
电 话:024-86566882
电子邮箱:qdycg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 中关村资本大厦
邮编:100081
投标咨询及接收异议联系人:于品铄 张冬慧 麻浩楠
电话:024-82038188 010-62108107
传真:100081
电子邮件:zhangdonghui@cntcit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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