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县公安局联防队员及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劳务派遣服务(二次)更正公告
         ·  2024-04-29 
    
		
	 
      
               |   |    |    |     |   |          |   公告信息   |     |   |            (桓仁县公安局联防队员及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劳务派遣服务(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522-002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桓仁县公安局联防队员及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劳务派遣服务(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第一章供应商须知43项目所属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更改为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9日 08时2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供应商在开标现场可自行准备解密所需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      地 址:   桓仁镇天山路9号      联系方式:   024-48825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鑫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桓仁满族自治县金盛·荣华上苑2号楼7号门市      联系方式:   024-48833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房立伟      电 话:   024-48833288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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