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贵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地点:成都市邛崃市。
(二)项目内容:我部拟确定2家具有相关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完成我部委托的工程类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全过程服务,并承担采购项目的咨询、技术服务等工作。
(三)服务期限:1年。合同期限结束后,按照甲方相关规定执行,经甲方考评合格后,可以续签。
(四)最高限价:各报价单位最高下浮幅度不超过30%,即:不低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七折费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谈判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合资企业;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类如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1.能够固定1个以上专门机构和5名以上的专职人员负责代理军队采购业务。(提供拟配备人员的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
12.投标人在成都市区内须具有自己的招投标实施场所。(提供场所自有资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租赁期限需包含本项目服务期限)
13.投标人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主网或省级分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内。(提供相应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材料)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5月30日(0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方式:网上获取谈判文件:
(三)供应商申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可不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投标供应商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说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提供);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类如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提供相应网站截图证明材料);
7.提供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15608227253@163.com ,并短信或电话告知(15608227253)。
(四)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 0元/份。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6月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成都市邛崃市(可咨询电话:15331194785)。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网上发布。
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范先生、罗先生
电 话:15331194785、028-66394644
监督代表:丁先生
电 话:1842837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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