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石庄、界集服务区中心经营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DFJG2024-FW-009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项目概况:石庄服务区中心位于G40沪陕高速公路K229+700处,地处江苏省如皋市,占地面积约155亩(南区约77.5亩,北区约77.5亩),经营面积约为4607㎡(南区约2267㎡,北区约2340㎡)。界集服务区中心位于G2503盐洛高速公路K14+550处,地处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占地面积约112亩(西区约56亩,东区约56亩),经营面积约为2180㎡(西区约1120㎡,东区约1060㎡)。目前石庄服务区中心及界集服务区中心由高管中心委托东方经管公司经营管理。2.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2.1、经营租赁方式本项目的商业合作模式为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经营租赁合同,由中标人负责引进品牌合作单位签订商业合同进场经营。2.2、招标内容:2.2.1本项目共2个标段,具体划分及内容如下:2024-FWQZL-1标段:负责石庄服务区中心的商业运营及承租经营区域的装修,对服务区中心经营区域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营销、统一营运标准制定,实现服务区中心经营一体化;2024-FWQZL-2标段:负责界集服务区中心的商业运营及承租经营区域的装修,对服务区中心经营区域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营销、统一营运标准制定,实现服务区中心经营一体化。2.2.2承租商应在服务区中心每侧设置不少于3种基础业态3家商户(商超、小吃、中式快餐)和1种拓展业态1家商户。同时积极开拓市场,引流入区、适时推出地方特色菜肴和土特产,切实提高出行公众的品质服务体验感。2.2.3服务区中心加油站、汽修经营、充电桩、服务区中心广告经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2.3经营期限:3年。2.4服务场地:2024-FWQZL-1标段:石庄服务区中心 (具体见服务区中心平面图)。 2024-FWQZL-2标段:界集服务区中心 (具体见服务区中心平面图)。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2.6标段划分:2个标段,即2024-FWQZL-1、2标段。2.7 2024-FWQZL-1标段(石庄服务区中心):本项目采取年度保底经营租赁费用和提成经营租赁费用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招标人设有第一年保底经营租赁费用下限值为3300000元和总保底经营租赁费用控制价下限值为10200000元,每年提成率具体数值见招标文件。2024-FWQZL-2标段(界集服务区中心):本项目采取年度保底经营租赁费用和提成经营租赁费用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招标人设有第一年保底经营租赁费用下限值为1050000元和总保底经营租赁费用控制价下限值为3245445元,每年提成率具体数值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第一年保底经营租赁费用和总保底经营租赁费用低于招标人设定的对应的保底经营租赁费用下限的(不含下限值),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年度保底经营租赁费用年递增率固定为3%,即下一年的年度保底经营租赁费用应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固定递增3%,投标人必须按此方式进行报价,否则否决其投标。
采购人:江苏东方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梅
联系人电话:13776633911
采购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津、何孝康
电话:025-87715116、15651615316标段名称: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石庄、界集服务区中心经营租赁项目-石庄服务区中心经营租赁
标段编号:DFJG2024-FW-009-01
采购文件费用(元):0
文件获取方式: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线上获取
文件递交方式: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线上递交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供应商应满足资格如下条件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国内独立法人或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截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含当日)有效经营期满3年。;(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业绩要求: 2024-FWQZL-1标段: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承担过下列条件之一:①商业综合体的商业租赁经营项目(含高速公路服务区中心、高铁站、机场、景区、客运站,需含餐饮业态),且租赁合同中年经营租赁费用不少于250万元;②商业综合体的商业自营项目(含高速公路服务区中心、高铁站、机场、景区、客运站,需含餐饮业态),且产权及商业经营面积不低于2267㎡;③自营连锁加油站项目(需含综合商业),且连锁店综合商业累计面积不低于2267㎡。(如为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如为自营,须提供产权或租赁面积证明,以及相关平面图及对应商业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2024-FWQZL-2标段: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承担过下列条件之一:①商业综合体的商业租赁经营项目(含高速公路服务区中心、高铁站、机场、景区、客运站,需含餐饮业态),且租赁合同中年经营租赁费用不少于80万元;②商业综合体的商业自营项目(含高速公路服务区中心、高铁站、机场、景区、客运站,需含餐饮业态),且产权及商业经营面积不低于1120㎡;③自营连锁加油站项目(需含综合商业),且连锁店综合商业累计面积不低于1120㎡。(如为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如为自营,须提供产权或租赁面积证明,以及相关平面图及对应商业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4)信誉要求:a.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在江苏交通控股服务区中心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黑名单;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就高管中心所辖服务区中心经营租赁事项产生法律纠纷;e.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或被暂停供应商资格且在暂停期限内。;(5)主要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无。
其他事项说明: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未经允许不得分包;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同一投标人可对本项目2个标段同时投标,但仅允许中标1个标段。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zbcg.jchc.cn/portal(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未能及时完成注册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2 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成功后,请于2024年5月29日18时00分至2024年6月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线上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4.3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元,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2日9时30分。5.2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完成后请在电子采购平台中查看投标文件上传状态。投标人需在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中下载江苏交控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同时需点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首页右侧供应商手机盾办理办理手机盾,使用手机盾对响应文件进行签章。5.3 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人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5.4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5.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采购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4-05-29 18:0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6-11 17:00
要求澄清截止时间:2024-06-07 11:00
开标时间:2024-06-12 09:30
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06-03 18:00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2024-06-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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