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提升招标人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为招标人建立健全专业合规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不断提高招标人在重大决策和政府工程建设管理上的风险管控能力,确保在法治轨道上优质高效推进政府工程建设。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设计管理中心决定联合开展2024-2025年度法律服务供应商的招标工作(以下简称本项目),具体如下:
1.招标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设计管理中心
子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招标控制价 | 服务内容及 合同主要条款 |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2024-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 1年 | 45万元 | 详见附件1 |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设计管理中心2024-2025年度中外合作设计风险防范法律服务项目 | 1年 | 37.5万元 | 详见附件2 |
2.定标方式:一次票决法。
3.定标票选范围:综合评分不低于80分的投标人(综合评分项及分值设定详见附件3)。
4.定标参考因素:1)综合评分得分;2)投标报价得分。
5.服务合同续期奖励:为保证法律服务的持续稳定供应,在合同服务期结束前一个月,招标人有权组织对中标人合同期内服务进行履约评价,如中标人履约评价等级为优秀的,经招标人内部决策会议审议同意可与中标人续签一次服务合同,服务期一年,服务合同实质性条款内容不变。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
2.律师事务所及拟为本项目服务的团队律师(助理,如有)在最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纪律处分;
3.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政策要求的投标人履行本项目义务、责任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律师执业证书,并经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奉献精神和职业道德,品行良好;
4.律师执业经验丰富,主要服务领域为建筑工程行业,在建设工程领域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处理建工领域复杂或疑难法律事务的能力;
5.熟悉建设工程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策法规宣讲培训能力;
6.身体健康,能履行常年法律顾问职责;
7.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政策要求的履行本项目义务、责任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要求
1.投标人需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设计管理中心各安排1名律师(律师助理)提供现场法律服务;
2.拟安排的现场服务人员应参与招标人组织的现场服务人员面谈(面谈事项截标后另行通知);
3.现场服务人员及其他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要求详见附件5。
四、投标及截标时间
投标人须于2024年6月24日至6月28日工作时间(9:00-18:00)内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1-8号深铁置业大厦11楼1127室递交投标文件,逾期将不再被接收。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0755-88124062。
五、投标文件
(一)标书制作及其他要求
1.投标文件应突出重点,精简扼要。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符合诚实信用、客观真实的原则,对故意隐瞒或夸大事实之处,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2.本次标书一式三份,采用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包装,包装封面应注明投标联系人信息。
3.所有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资格审查文件】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经年检合格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报价函(详见附件4);
【业绩文件及其他文件】
1.投标人业绩及证明材料
1.1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行政机关常年法律顾问类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数量1项,超过1项的只取前1项,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合同、中标通知书、服务成果文件,需提供关键页复印件(体现业绩内容、服务对象等信息,可根据保密需要隐去部分内容,中标价信息不应被隐去,但在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应配合提供原件予以佐证);
1.2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类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数量1项,超过1项的只取前1项,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合同、中标通知书、服务成果文件,需提供关键页复印件(体现业绩内容、服务对象等信息,可根据保密需要隐去部分内容,中标价信息不应被隐去,但在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应配合提供原件予以佐证);
1.3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类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数量1项,超过1项的只取前1项,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合同、中标通知书、服务成果文件,需提供关键页复印件(体现业绩内容、服务对象等信息,可根据保密需要隐去部分内容,中标价信息不应被隐去,但在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应配合提供原件予以佐证);
2.项目负责人业绩情况一览表及业绩证明材料
提供本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行政机关常年法律顾问类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数量1项,超过1项的只取前1项,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合同、中标通知书、服务成果文件,需提供关键页复印件(体现业绩内容、服务对象、服务人员姓名等信息,可根据保密需要隐去部分内容,中标价信息不应被隐去,但在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应配合提供原件予以佐证);
3.拟为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一览表(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知识产权事务律师(1名)、其他服务律师(不限数量)及现场服务人员(2名,应注明服务的子项目单位),应附具所有团队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证、学历及学位证书,项目负责人和现场服务人员应附具个人简历;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固定经营场所照片、租赁或购买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投标人在册执业律师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
7.无行政处罚、行业纪律处分证明(加盖公章)
提供投标人及拟投入服务的团队成员在最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纪律处分的证明材料。
六、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提供一个有效投标报价并列明各子项目报价,子项目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七、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附件:
1.深圳市建筑工务署2024-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服务内容及合同主要条款
2.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设计管理中心2024-2025年度中外合作设计风险防范法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合同主要条款
3.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设计管理中心法律服务供应商综合评分表
4.投标报价函
5.拟派项目服务团队人员要求一览表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设计管理中心
2024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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