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其所需的福建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尾气处理液自助加注机租赁服务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福建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尾气处理液自助加注机租赁服务(二次)
2、招标编号:GSZ-2022-048-1
3、项目概况
福建省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为开拓尾气处理液经营市场,拟在福建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布设尾气处理液加注机并开展自助加注机经营活动,现对福建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尾气处理液自助加注机租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 招标范围及合同包划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 福建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尾气处理液自助加注机租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尾气处理液自助加注机租赁及安装布设、加注机用地土地硬化平整、设备所需线缆的铺设、设备维保等保证自助加注机正常使用的服务,其中每台自助加注机所需的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
本项目共设 1 个合同包,招标内容如下:
合同包号 | 招标内容 | 租赁费含税单价最高限价 | 备注 |
一 | 福建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尾气处理液自助加注机租赁服务 | 0.36元/升 | 租赁费包含设备运输费、设备租赁费、场地平整费用、电缆铺设费用、维保费用、软件使用费用、服务单位员工资、食宿、差旅等费用,现场服务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税金、利润以及后续服务费和质量考核费等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所需费用。 |
4.2 合同期限:5年。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期限为5年,每批次租赁自助加注机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出框架协议期限。框架协议起始时间以协议约定为准。
4.3自助加注机数量要求:招标人首年拟向中标人租赁50台自助加注机,租赁费约150万元,后续四年根据经营活动开展情况和招标人要求向中标人增加对应自助加注机租赁数量,租赁费采用助加注机营收分成的方式进行支付,以每台助加注机的尾气处理液销售数量按实结算。
4.4 服务地点:福建省内高速服务区(以招标人指定服务区为准)。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依法注册且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
(2)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最低评标价法。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
账户名: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仓山支行
账 号:5919 0780 1810 902 2048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两种任意一种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1)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19日每天上午9:00-11:30或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无记名方式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
(2)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19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汇款至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fzgsglzbdl_ls@163.com),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
账户名: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仓山支行
账 号:5919 0780 1810 902 2048
8.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邮寄,邮寄费自理,若因提供的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不符造成无法收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收款收据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9、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2年10月8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前送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特别提醒:因疫情防控要求,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先行出示48小时内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和健康码(绿码),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 建 省 高 速 公 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门 户 网 站(网址:https://www.fjgsgl.com)等媒体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五号楼五层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606018598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
联 系 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13665079298
电子信箱:fzgsglzbdl_l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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