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三:吉林地区常规井PDC钻头租赁项目招标公告(服务)招标编号: 2024 FWGK2536.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 资格 后审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外委理由:为实现大庆钻探钻井提速,降低综合钻井成本,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钻头租赁服务。(2)计划 工作量:计划工作量166.43万米进尺,计划金额2950万元。由于区块和具体井型不确定,按区块确定技术指标和服务费用, 以实际发生验收结算;同一标段内的工作量,招标人可根据生产需求进行调整,调整数量不超过该标段总额度;
2.2招标范围:大庆钻探工程公司在松辽、海塔及吉林地区施工井,总进尺166.43万米的钻头租赁服务。估算金额2950万元(含 税),增值税税率13%。标段划分:标段一:大庆地区PDC钻头租赁项目 估算金额1735万元(含税);标段二:海拉尔地区PDC钻头 租赁项目 估算金额213万元(含税);标段三:吉林地区常规井PDC钻头租赁项目 估算金额364万元(含税);标段四:吉林地区深井 PDC钻头租赁项目 估算金额638万元(含税)。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07月15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项目实施地点:大庆钻探工程公司施工井现场; 2.5计划投资:364万元(含税);
2.6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1 个标段:
2.7其他:本项目为框架招标,推荐综合评分排名前3名的合格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确定2名中标人,工作量分配按照6:4;当 合格投标人为2人时,确定2名中标人,工作量分配按照6:4;当合格投标人为1人时获得全部工作量。投标人需同意工作量两 次分配。所有中标人完成1-5口井(或部分井段)后,由招标人对中标人服务效果进行评价,招标人有权对工作量进行调整。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中标厂家技术服务效果不好或有造假行为(包括技术指标达不到要求、或人员及售后保障问题等),或 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 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但应报主管部门履行审批手续,也可以重新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近三年(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应完成过钻头销售、技术服务或租赁项目业绩至少1项。
3.4投标人近三年(2021.1.1-投标截止日之前)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无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投标人未被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投标人须承诺:1)由于招标人工作量变化,导致中标人无法提供租赁服务或不能达到预期工作量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 任。2)投标人须需同意工作量分两次分配,所有中标人完成1-5口井(或部分井段)后,由招标人对中标人服务效果进行评 价打分,租赁服务效果进行评价打分后,排名前50%(四舍五入,向上取整)的中标人优先安排承揽剩余工作量;若评价打 分排名前50%(四舍五入,向上取整)的中标人后期服务质量下滑,进行优先权依次递补。投标人必须签订《投标人诚信承 诺书》。
3.6投标人不得存在法律法规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7若中标后投标人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
3.8承诺投标人即为钻头生产者,具有独立生产加工各型钻头能力,如投标人弄虚作假,可取消其投标资格,签订合同后招标 人发现可立即终止合同。
3.9(1)由于招标人工作量变化或钻头租赁计划变化,导致中标人无法提供租赁服务或不能达到预期工作量时,双方互不承担 违约责任。(2)投标人需同意工作量两次分配。所有中标人完成1-5口井(或部分井段)后,由招标人对中标人服务效果进 行评价,租赁服务效果进行评价打分后,排名前50%(四舍五入,向上取整)的中标人优先安排承揽剩余工作量;若评价打 分排名前50%(四舍五入,向上取整)的中标人后期服务指标下滑,则对工作量进行再次调整。
3.10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 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 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 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 询,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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