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 通 物 管 江 苏 分 公 司 某 医 院 零 星 商 务 用 车 租 赁 服 务 比 质 比 价 采 购 公 告
1. 采 购 条 件 和 方 法
1.1采购条件
物管江苏分公司411医院零星商务用车租赁服务(编号:gkbz2024080100042)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融通 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 采 购 内 容 和 范 围
包名称 标的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411医院零星商务
411医院零星商务用车租赁服务 1 项
用车租赁服务
项目服务期为:24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第一年合同到期后,如经甲方评估合格履约分数达到90分及以上后自动延 续,如甲方评估达不到90分,第二年合同自动解除。。
服务地点位于:上海市虹口区东江湾路 15 号。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按合约执行。 其他:无。
3. 供 应 商 资 格 要 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 4、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未被中国融通 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失信名单。 5、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国家税务总局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 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0天内的信用查询记录,投标单位提供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或由采购人评审现场查询,具体要求详见商务标回标要求。 7、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9、【其它资格要求】
1)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车辆租赁经营许可证》。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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