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临租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长期临租车辆租赁服务招标人为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期临租车辆租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将确定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长期临租车辆租赁服务的供应商,服务地点为重庆市各区县。
2、招标范围:为期一年的公司所需的临时车辆租赁服务,预计日租1200台次(包含200公里),预计超出里程20万公里。
3、包件划分:本服务招标按预估工作量平均划分为二个包件,同一投标单位可以两个包件同时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包件,即第一包件中标人在第二标段中若是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由第二名依次递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1.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车辆租赁经验的租赁商,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车辆运营资质,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者备案通知书》。
3.1.2质量及服务保证能力:投标车辆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且对投标车辆拥有完整产权,同时提供投标人拥有完整产权的车辆清单。投标人应保证租赁设备满足招标人质量、数量、及时性要求,及时配置技术服务人员,及时提供好服务。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有投车辆相关租赁业绩,需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
3.1.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1.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1至2024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6日10时至2024年9月21日1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供应商门户(https://sp.iccec.cn/)完成投标报名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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