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信客户项目2024年政务云(X86设备)扩容租赁及服务项目公开询比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北京电信客户项目2024年政务云(X86设备)扩容租赁及服务项目公开询比项目(项目编号:09-02-04D-2024-D-A29858),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北京电信客户项目2024年政务云(X86设备)扩容租赁及服务项目公开询比项目。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与规模:本项目拟采购政务云(X86设备)扩容租赁及服务,租赁清单如下:
序号 | 报告类型 | 数量 | 单位 |
1 | GPU服务器 | 10 | 台 |
2 | 混闪存储服务器 | 8 | 台 |
3 | 全闪存储服务器 | 6 | 台 |
4 | 底座服务器 | 2 | 台 |
5 | 高速通道服务器 | 2 | 台 |
6 | 接入交换机 | 4 | 台 |
7 | 带外接入交换机 | 3 | 台 |
8 | 串口设备 | 1 | 台 |
9 | 40GE单模光模块 | 32 | 个 |
10 | 10GE单模光模块 | 2 | 个 |
11 | 耗材及施工服务 | 1 | / |
12 | 扩容部署交付服务 | 1 | 套 |
本项目采购规模为3,154,203.00 元(不含税)。
1.2.2服务地点:北京市。
1.2.3项目性质:租赁服务。
1.2.4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5有效期:本项目租赁期为三年,租赁期以成交供应商完成集成(包含硬件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并经采购人完成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1.2.6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名。
1.2.7★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日历日完成集成(包含硬件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单价限价,供应商不含税响应报价或经评审委员会会按询比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不含税)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本项目响应限价要求具体如下:
序号 | 报告类型 | 数量 | 单位 | 最高响应单价限价(元/不含税) |
1 | GPU服务器 | 10 | 台 | 141,681.00 |
2 | 混闪存储服务器 | 8 | 台 | 67,812.00 |
3 | 全闪存储服务器 | 6 | 台 | 109,755.00 |
4 | 底座服务器 | 2 | 台 | 47,116.00 |
5 | 高速通道服务器 | 2 | 台 | 38,975.00 |
6 | 接入交换机 | 4 | 台 | 39,035.00 |
7 | 带外接入交换机 | 3 | 台 | 6,705.00 |
8 | 串口设备 | 1 | 台 | 5,900.00 |
9 | 40GE单模光模块 | 32 | 个 | 1,437.00 |
10 | 10GE单模光模块 | 2 | 个 | 227.00 |
11 | 耗材及施工服务 | 1 | / | 31,522.00 |
12 | 扩容部署交付服务 | 1 | 套 | 104,070.00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成交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注1:如供应商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成交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注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扫描件。
2.2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的签署日期为2021年1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日前(不含询比公告发布当日)的同类项目(同类设备租赁或同类设备销售),业绩含税累计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署时间、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或合同中载明的签订或履约起点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的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或订单计算。
(2)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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