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处置场通勤车租赁服务(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璧山处置场通勤车租赁服务(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创绿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概况:2025年璧山处置场通勤车租赁服务。
2.2、比选范围:详见比选文件 第五章 服务要求。
2.3、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道路运输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 投标单位需为2022年—2024年度重庆市公务用车定点租赁服务单位名单内单位或各级政府采购确定的定点汽车租赁公司(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类似车辆租赁合同至少1个(提供发票及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于2025年01月14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报价需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一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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