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咸阳化学剂分公司2025年库房租赁项目
招标编号:ZY25-XA402-FW233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咸阳化学剂分公司2025年库房租赁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原库房租赁合同即将到期,为落实化工集团双一流工作精神,需将化学助剂油气指标和使用效果建立对应联系,与方案设计、现场应用情况联系起来,对产品供应商实施不同厂家、产品的分区存储以及各个作业区、网站的一对一供应服务。更有效追溯产品质量和现场技术服务以及后续的效果评价要求,为保障生产正常运行需租赁距离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咸阳化学剂分公司周边区域交通便利、库区设有办公室的正规库房,仓库库容大约在6000㎡左右丙类及丙类以上库房,用于存储纤维素、聚合物微球等非危险化学品。
2.2招标范围:
距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咸阳化学剂分公司周边附近区域租赁交通便利、库区设有办公室的正规库房,仓库库容大约在6000㎡左右丙类库房。项目预算金额179.25万元(不含税),租期11个月。
2.3服务周期:2025年2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咸阳化学剂分公司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需求1家服务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拟投用于本项目的库房,应具备:
自有产权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应齐全有效,产权清晰,无抵押。
非自有产权,需提供投标人与库房产权人直接签订的库房租赁(服务)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允许投标人自主为他人提供仓储保管服务,且在本项目服务期间内有效,并提供所租赁库房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
仓库满足丙类物资存放条件,需提供消防验收意见书,明确可以存放丙类物资。
库房为室内,全半封闭库房,所处环境须防晒防潮防污染,通风良好,面积不小于0.6万平方米。
装卸能力:库房具备非危险固体化工产品 1000公斤/吨包装等大件货物可升降的装卸平台,可升降的装卸平台不得少于2台。(提供可升降的装卸平台照片或使用台账)。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30日)承担并完成过类似项目的 租赁服务 项目。提供合同、对应发票及发票查验截图。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需提供承诺书。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项目经理至少应具有:仓储物流行业相关工作经验3年;在类似项目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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