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比选公告
为加强镇江市住宅小区人防工程维护资金的监督管理,保障人防工程处于良好状态,根据《镇江市住宅小区人防工程维护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镇发改规发[2024]2号)文件精神,镇江市发改委组织开展镇江市住宅小区人防工程维护资金专户管理合作银行项目,公开比选,择优选择开设住宅小区人防工程维护资金专户管理的合作银行。
一、项目名称
镇江市住宅小区人防工程维护资金专户管理合作银行项目。
二、组织单位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比选内容
本次比选将择优选定3家合作银行,负责在全市开展住宅小区人防工程维护资金专户合作管理,提供相关日常服务,协助做好相关监管工作。
四、服务期限
此次比选结果有效期至2026年10月14日。
五、资格要求
1.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国内商业银行镇江总行或在镇市级分行;
2.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镇江监管分局核发的金融业务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机制,且有完善的保密机制和应急保障措施;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六、比选报名
1.比选文件获取
在镇江市发改委网站公告栏内下载http://fgw.zhenjiang.gov.cn/。
2.报名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3月27日18:00时前。
3.报名地点:镇江市竹林路99号市国动办A309室。
4.提供资料
(1)报名申请函(见附件1);
(2)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镇江监管分局核发的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廉政承诺书(原件,附件5);
(7)关于不良率、贷存比以及人行政策执行评价等级的情况说明(原件,附件6)。
5.报名注意事项:
(1)只接受现场报名;
(2)提供的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报名材料按照提供资料要求的顺序制作,请统一编制目录,并统一制作装订成一册;
6.申请人确保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并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七、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比选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及比选时间:2025年3月28日16时00分;
2.比选地点:镇江市市政府1号楼市发改委八楼会议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 伟 联系电话:051185318903
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一、响应文件要求:
1.比选申请人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并按下列顺序编排
(1) 响应函(原件,附件2);
(2)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会的:
应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件3)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制作在响应文件中,参加比选会时法定代表人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
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会的:
应将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4)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制作在响应文件中,参加比选会时委托代理人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 金融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 专户资金管理服务方案;
结合《镇江市住宅小区人防工程维护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镇发改规发[2024]2号)文件(以下简称办法),比选申请人提供系统开发服务方案。
方案内容包括:
功能方案(包括管理人开户、资金缴存、年度维护计划报备及审核、支出报备及审核、结余资金补贴物业服务报备审核、账户变更流程、收支明细统计、与人防工程信息系统的衔接等)、业务架构、日常服务流程、风险控制措施(包括风险控制方案、保密机制方案及应急保障方案)、增值方案、信息系统技术服务。相关内容须满足比选人对办法的各项要求。
其中资金缴存提供面向人防工程主管部门、人防工程管理人和业主的人防车位租赁服务系统方案,具有人防车位租赁管理、合同管理、缴费管理、信息公示等相关使用和监管功能。
上述系统开发及其他服务,中选单位应于签订合同日起3个月内完成并投入运行。
(6)廉政承诺书(原件,附件5);
(7)关于不良率、贷存比以及人行政策执行评价等级的情况说明(原件,附件6)。
其他:评选时申请人自带专属业务平台演示件,可采用视频、PPT或软件系统演示。
2.比选申请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比选人的审查和现场核实要求。如果所提供的资料有欺诈和严重失实情况,比选人有权取消其资格。
3.比选申请人应准备1份响应文件正本、6份响应文件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在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同副本必须保持一致。
4.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并装订成册,并由比选申请人的负责人或负责人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响应文件中凡有涂改之处,都应由比选申请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比选申请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装入封套中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标明比选人名称、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和联系地址,注明在比选时间(要写出具体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于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如果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比选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比选申请人。
6.比选申请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比选人。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以上规定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后,比选申请人不得修改或撤回其响应。
二、比选程序
1.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本项目的比选,比选申请人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参加比选的代表须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出席比选会议,并签到以证明出席;
2.比选时当众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经确认无误后,直接进入评审环节;
3.资格审查,确定比选申请人是否具备响应资格。比选申请人无资格或无能力履行合同,其响应无效;
4.符合性审查,确定比选申请人是否对本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对本文件的规定,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非实质性响应的比选申请人将被拒绝;
5.对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组织专属业务平台现场演示,比选工作小组现场与比选申请人进行互动交流,进一步了解比选申请人方案内容;
6.比较与评价,比选工作小组根据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以及现场演示情况,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7.比选工作小组按最终的评分情况当场宣布评选结果。
三、授予合同
1.比选人将向择优选出的银行发出《比选结果通知书》,在市发改委网站公示比选结果;
2.择优选出的银行在收到《比选结果通知书》后,与比选人签订管理协议。
第三章 评选标准和办法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指标主要为经营情况、服务方案、风险控制。在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审,以综合得分高的确认优选单位。比选申请人如只有1家,得分超过90分(含90分)的可确认中选,否则另行组织比选。
二、比选工作小组各成员(7人)独立对每个比选申请人的响应文件、现场方案演示进行评价、打分,对评委的评分进行统计汇总并计算出平均值(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该平均值为各比选申请人的最终得分。
三、评分细则及分值比重见评分细则表
评分细则表
评分规则大类 | 评分标准 | 指标 | 来源 | 分值 | 评价要求 |
经营情况 | 资产质量 | 不良率 | 银监镇江分局备案数据 | 5 | 以各银行近三年以来银监备案数据的算术平均值为评分依据。 |
稳健经营 | 存贷比 | 根据银监备案的存贷款数据计算 | 5 | 以各银行近三年以来银监备案的存款余额、贷款余额数据为评分依据,各银行平均值为评标基准值。 | |
合规经营 | 人行镇江中心支行:执行人行政策情况评价 | 人民银行 | 5 | 人行评级:A类得5分,B类及以下得3分 | |
服务方案 | 书面服务方案 | 功能方案、业务架构、服务流程、风险控制措施、增值方案、信息系统技术服务等 | 各银行提供 | 40 | 查看服务方案,对照《镇江市住宅小区人防工程维护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镇发改规发[2024]2号)文件,评价贴合度,合理性,合规性,可操作性,服务全面程度。10-40分 |
专属业务管理平台 | 架构清晰,便利操作,界面友好,数据全面可交换,系统功能完善。 | 各银行提供 | 30 | 查看视频、PPT或软件系统演示和申请人讲解评价贴合度,合理性,合规性,可操作性。不提供的0分,提供的得10-30分 | |
风险措施 | 风控、保密及应急方案 | 风险控制方案(5分) | 各银行提供 | 5 | 银行内部控制机制是否健全,风险控制措施是否到位,按书面方案和方案0-5分 |
保密机制方案(5分) | 各银行提供 | 5 | 保密措施是否完善,按书面方案和介绍0-5分 | ||
应急保障方案(5分) | 各银行提供 | 5 | 应急承诺是否明确,应急保障措施是否完善、有力,按书面方案和介绍0-5分 | ||
合计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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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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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镇江市住宅小区人防工程维护资金管理合作
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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