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测井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03-FW33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油测井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取对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服务商,提供2辆新能源小轿车,6辆新能源商务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中油测井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预算金额183.18万元(未税)/两年,提供2辆新能源小轿车,6辆新能源商务公务车租赁服务。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4月26日。
2.4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按要求将车辆送达指定地点。
2.5服务地点:包括但不限于西安在内的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境内工作地点。
2.6服务标准:能够满足招标人QHSE体系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2.7租赁预算:两年预计费用183.18万元(未税)。按照实际承租量结算。招标人不保证承租量,因招标人需求发生变化时,按调整后的实际需求数量调整。如遇中油测井相关政策有重大变化时,按照中油测井政策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3.2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次公告前30日的车辆服务(租赁)业绩至少1份,提供合同和对应发票扫描件及发票查验截图。
3.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5其他要求:(1)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油测井限制投标的潜在服务商,服务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服务商(复查合格的除外),报名将被否决。(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近三年内未出现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以及相关货物和服务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3月12日至2025年03月18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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