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远县九嶷山景区舜帝陵明德广场商铺(二期)招租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房屋租赁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宁远县灌溪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宁远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15日 13:26 |
开标时间 | 2022年10月28日 10:00 | ||
预算金额 | ¥1.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乐向剑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74667818 | ||
采购单位 | 宁远县灌溪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远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建晖、乐向剑 15007467451、1357466781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永州市宁远县九嶷南路75号9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蔡俊 18932187979 | ||
附件: | |||
附件1 | 招租公告-宁远县九嶷山景区舜帝陵明德广场商铺(二期)招租项目.docx |
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远县灌溪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远县九嶷山景区舜帝陵明德广场商铺(二期)招租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远县九嶷山景区舜帝陵明德广场商铺(二期)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HNJK-NY-202210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乐向剑
项目联系电话:135746678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远县灌溪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宁远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建晖、乐向剑 15007467451、135746678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俊 18932187979
代理机构地址: 永州市宁远县九嶷南路75号9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宁远县九嶷山景区舜帝陵明德广场商铺(二期)招租项目
招租公告
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远县灌溪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宁远县九嶷山景区舜帝陵明德广场商铺(二期)招租项目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进行公开招租。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宁远县九嶷山景区舜帝陵明德广场商铺(二期)招租项目
委托代理编号:HNJK-NY-20221012
商铺具体地址:宁远县九嶷山景区舜帝陵明德广场
租赁年限:2年,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
二、项目内容与数量(详见附件二):
序号 | 项目名称 | 商铺数量(间) | 商铺面积 (平方米) | 公开招租底价(元/年/间) |
/ | 宁远县九嶷山景区舜帝陵明德广场商铺(二期)招租项目 | 7间商铺(2号,11-16号) | 约16平方米/间 | 10000元/年/间 |
三、竞价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境内法人组织(个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身份证双面及户口簿复印件,单位(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各商铺在未确定中标人时,各投标人可自由选择商铺竞价。若商铺已确定中标人,则该中标人不得再竞价其他商铺。企业或个人(含户口簿一户所有成员)只允许中标一间商铺。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商铺按现状进行出租,投标人应在参加竞租前自行联系招租人进行实地查验。
5、竞租成功后,承租人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守法经营,依法纳税;承租人必须按出租人确定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禁止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型企业经营范围;棋牌娱乐;电子游戏厅;KTV、酒吧娱乐(不包括清吧、咖啡馆);殡葬、祭祀用品及服务;家禽宰杀、销售;水产品宰杀、销售;废、旧品回收;化工原料及产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汽车、摩托车维修;成品油经营、储存等影响景区的经营);承租人须遵守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面履行承租人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租金。
6、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竞价投标。
备注:供应商需提供《宁远县九嶷山景区舜帝陵明德广场商铺(二期)招租项目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用于响应基本条件,如未提供视同于未满足竞价资格要求。(★)
四、竞价出租方式
本次商铺出租采用公开招租的方式确定承租人,采用现场竞价方式,价高者得,竞价人的报价不得低于底价。公开出租商铺的租金设有最低限价(具体商铺租金最低限价已在以上信息表中公示)。在开标会场现场,根据符合条件的竞租者人数采取公开竞价确定承租人。如某一商铺符合条件的竞租者人数达到2人或2人以上时,实行公开增价报价,报价最高竞租人为承租人。报价以最低限价为起始价,每次加价200元/年(或200的整数倍),加价次数不设上限;如某一商铺符合条件的竞租者人数只有1人出价时,则将出价的的竞租人直接确定为承租人。若有商铺无人竞价,则该商铺作流标处理。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竞租)者,请于2022 年10月17日起至 2022 年10月21日(节假日、公休日不受理报名),每日上午9:00 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个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身份证双面及户口簿复印件或单位(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宁远县九嶷山景区舜帝陵明德广场商铺(二期)招租项目投标承诺函》资料复印件一套到①九嶷山舜文化展厅二楼会议室、或②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远办事处(宁远县九嶷南路75号9楼)。报名获取招标文件。不接收邮寄、电话及网络报名,凡未办理报名手续的其投标竞价恕不接受。
六、投标(竞租)保证金
本次投标(竞租)需交纳保证金,每间商铺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若竞租人成为承租人,则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若竞租人没有竞得商铺,则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入如下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宁远县灌溪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远支行
银行账号:800225535602010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 年10 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远办事处(宁远县九嶷南路75号9楼)。
投标人(个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企业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到会;要求提供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体温正常,佩戴好口罩;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报价文件要求的,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八、公告期限:
1、本招租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宁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yx.gov.cn/)和文旅集团公众号发布,同时在宁远县九嶷山景区舜帝陵明德广场附近张贴。
2、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它补充事宜及要求:
1、中标者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经营期间全部责任。
2、中标者从中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至少一次性交清1年承租费,先付后用,逾期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收回商铺,且不予退还房屋租金。
3、中标者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和管理要求,配合景区管理(如省祭或者重大活动时,该关门要关门)。
4、中标者不得更改房屋结构,商铺装修不能改变商铺外观,装修方案需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装修,装修费自理。
5、中标者每年向出租方缴纳卫生管理费,具体金额按合同约定。
6、中标者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给第三方;如在租赁途中退出,出租方不予退还房屋租金。
十、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租人:宁远县灌溪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建晖、乐向剑
电 话:15007467451、13574667818
地 址:宁远县
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 俊
联系电话:18932187979/0746-7611161
地址:永州市宁远县九嶷南路75号9楼
邮 箱:2078172309@qq.com
附件一:
宁远县九嶷山景区舜帝陵明德广场商铺(二期)招租项目
投标承诺函(格式)
致(招租人、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宁远县九嶷山景区舜帝陵明德广场商铺(二期)招租项目(项目名称)的招租公告,我(或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我方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二、我方承诺无重大违法记录,征信良好,无欠税记录、法院民事判决记录、强制执行记录、行政处罚记录等,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我方承诺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我方承诺已仔细阅读公开招租公告,接受招租公告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五、我方承诺,在中标后必须在所投商铺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商业活动,禁止占用房屋以外的场地经营,办理相关证照合法经营,所经营的商品价格必须以当地物价水平为基准,并承诺服从景区管理的监督和调控。
六、我方承诺,保证在获得中标资格后,在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若未在规定期限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招租人有权取消我方承租资格,并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七、我方承诺,中标者从中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交清1年承租费,先付后用。逾期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收回商铺,且不予退还房屋租金。
八、我方承诺,若我方中标,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性交清贰仟元(2000.00元)作为租房押金,在租赁期满,经招租人验收后退还。
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的事项都是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名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 月 日
附件二:招租内容及范围
序号 | 2号 | 11号 | 12号 | 13号 |
位置 | 舜帝陵明德广场左侧由西向东第2套 | 舜帝陵明德广场左侧由西向东第11套 | 舜帝陵明德广场左侧由西向东第12套 | 舜帝陵明德广场左侧由西向东第13套 |
面积(㎡) | 16.00 | 16.00 | 16.00 | 16.00 |
公开出租年底价(元) | 10000元/年 | 10000元/年 | 10000元/年 | 10000元/年 |
序号 | 14号 | 15号 | 16号 |
位置 | 舜帝陵明德广场左侧由西向东第14套 | 舜帝陵明德广场左侧由西向东第15套 | 舜帝陵明德广场左侧由西向东第16套 |
面积(㎡) | 16.00 | 16.00 | 16.00 |
公开出租年底价(元) | 10000元/年 | 10000元/年 | 10000元/年 |
二、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8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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