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成都新机场空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顺义区天祥路6号院北京东航中心T2号楼8层803或邮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48-2511CA1006GK
项目名称:成都新机场空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选取1家供应商完成成都新机场空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出具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正式报告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成果文件止。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项目采购活动: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②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3.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3供应商应为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内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证书(须供应商提供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供应商不得为成都新机场空管工程的招标代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单位(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
3.5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3.1、3.2、3.4和3.5项的要求,联合体成员可分别满足特定资格要求第3.3项、3.6项的要求。(提供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的联合体协议书或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
3.6其他特殊资格要求:
(1)工程现场负责人一人须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须提供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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