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2025年8月至2026年7月食堂后勤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行政事业国资专区)(https://ygcgxz.bbwc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 21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W(ZB5)2025060C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2025年8月至2026年7月食堂后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磋商(本项目为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元整/年(¥280000.00/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元整/年(¥280000.00/年)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2025年8月至2026年7月食堂后勤服务项目一项,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服务期:2025年8月至2026年7月,服务期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
2.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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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2025年8月至2026年7月食堂后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w(zb5)2025060c】磋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