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惠安第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 福建省惠安第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QZKDZB2025085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包1、采购包2: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采购包2: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特定资格1 | 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资质,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特定资格2 | 投标人至少有3年以上学校食堂经营经验,需提供期间学校食堂经营合同及业主评价(均加盖公章),投标人所经营的学校食堂现无欠学校任何费用.需校方开证明(提供书面申明)。 |
特定资格3 | 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得被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部门列为黑名单、负面清单等负面企业。(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采购包2:不接受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发布公告至2025年 8 月 11 日18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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