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2026年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博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5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BA[TP]2025005-1
项目名称:2025-2026年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元) | 保证金(元) | 所属行业 |
1 | 1 | 2025-2026年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1项 | 300000.00 | 0 | 租赁与商务服务业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合同签订后服务期限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3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含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材料),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9日至2025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广场A栋写字楼5层518室【福建博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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