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昌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土建工程自卸车租赁 项目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 (T/CFLP0016-2023)的有关规定,对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称 采购人) 新疆昌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土建工程自卸车租赁项目 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新疆昌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土建工程自卸车租赁
1.2项目编号:CG-20251009-13572
1.3采购内容: 具体详细下表及竞价采购文件
品种 | 运输材料名称 | 计划运输数量( m³) | 平均运距( km) | 控制单价(元) | 增值税率 | 价税合计(元) |
自卸汽车租赁 | 土方 | 102950 | 23 | 16.1 | 3% | 1657495 |
合计 | 1657495 | |||||
注:总价和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此单价为含税单价( 3%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距按照实际发生为准。 |
1.4质量标准:设备完好,工作效率高,出厂时间短,油耗低,性价比高。适应施工现场环境。
1.5 租赁 期: 合同签订开始时间至 2025年12月31日。
1.6交货地点: 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部指定地点 。
1.7其它要求:重型自卸汽车租赁服务费组成:运输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卸车费、税费( 3 %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货物损耗、保险费等一切费用)。
1.7.1租赁标准:能够满足采购人工作内容的要求,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将指定的货物运输到指定位置,且不允许有损耗。
1.7.2结算方式: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之后,由采购人指定人员现场计量数量和检测质量,如数量短缺或质量达不到采购人规定,采购人需立即通知成交供应商。交货后采购人现场人员按车次开具收运料单(三联单),并将运输结算联返给成交供应商运输车辆操作手。采购人签认的收运料单为结算的唯一凭证,成交供应商必须妥善保管,丢失的票据一律不补,票据不能随意涂改,否则视为无效。
1.7.3计量方法:以采购人实际过磅数量按照折算系数折算成体积数量(折算系数以采购人实测数据为准)或采购人现场检验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载方数。
1. 8 付款方式及时间
1. 8 .1付款方式: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须先开具与可支付款项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率与签订合同税率一致)成交供应商须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成交供应商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 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成交供应商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先货后款。合同签订后网银支付。
1. 8 .2付款时间:采购人收到合格运输货物后完成指定施工任务且成交供应商满足要求,采购人将根据双方结算进度和成交供应商按结算数据提供 对应的发票情况,以及业主计量、拨款时间、进度情况,确定付款时间。特殊情况下,当业主未能及时支付采购人工程进度款时,采购人延期支付货款,成 交供应商应予理解,并免除采购人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 1657495 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采购预算包含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费用,意向供应商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3.1 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运杂费、装车费、卸车费、货物的保险费、税金及附加等( 3 %专用发票)等全部费用,资源税均由供货方承担,包括运输费用,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直至验收卸车前的一切风险和安全责任由供货方承担,途中因货物超限超载等原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实际情况,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竞价价格含税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 3 %增值税率)计算竞价价格进行报价。对于实际开票税率为其他税率的意向供应商,需结合实际自行计算竞价价格,竞价价格计算方式为:
竞价价格 =不含税价*(1+ 3 %)。
成交公示后,采购人将结合成交供应商实际开票税率对其成交价格进行换算,将换算后的价格作为签约合同价,换算方法为:
签约合同价 =[竞价价格÷(1+ 3 %)]*(1+实际开票税率)。(专用发票)
签约合同价 =[竞价价格÷(1+ 3 %)]。(普通发票)。
4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 8)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 9)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 10)意向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 11)意向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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