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航空制造技术研究厂房租赁服务项目(招标编号:0730-2513080797/01),招标人为中国航空制造技术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航空制造技术研究厂房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航空制造技术研究厂房租赁服务项目
(2)服务地点:租用与中国航空制造技术研究院复合材料技术中心(北京市顺义区顺西南路时骏街1号院)货物运输距离不超过20公里(以高德地图运输路线规划距离为准)厂房,且非高峰时间段货运时间小于1小时。
(3)服务时间:5年(双方约定厂房启用之日起)
(4)最高投标限价: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取得的登记或批准文件复印件。
(2)财务要求:
提供投标人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应包括①资产负债表、②现金流量表、③利润表、④审计报告或会计附注、⑤审计机构相关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审计机构执业证书和审计机构营业执照)。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主要报表。
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企业提供①资产负债表、②现金流量表、③利润表,事业单位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主要报表。)
(3)业绩要求:不作要求。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未提供则以评标现场公开查询结果为准。
②投标人为企业或事业单位的,未列入信用中国(通过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未提供则以评标现场公开查询结果为准。
③投标人和制造商不在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失信供应商名单中。以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反馈信息为准。
(5)其他要求:
①如投标人为库房所有方,应提供产权证明或规划许可证明、土地使用证明、消防验收证明,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为转租方,除上述证明文件,还应提供投标人和库房所有人合同复印件,并能覆盖本次招标需求。
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个人投标。
③按照本公告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才具有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5-10-16 9:00至2025-10-23 16:00
(2)购买方式:
①第一步:在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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