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 -2027 年 天津地区 盘扣架 租赁招标 招标编号 : JC2025022 1. 招标条件1.1 本招标 项目为 天津 地区所属各项目 , 建设资金 已落实。 1.2 招标人为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上项目 盘扣架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中标人与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及中铁建工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分别 签订 盘扣架 租赁集采合同,并由绿色产业化公司统一管理,集采有效期为确定中标之日起 二 年。 2. 招标 依据2.1招标依据: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1.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1.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1.4、中国中铁相关采购管理规定; 3. 本次招标的范围为:本次招标租赁物资具体包件数量、划分以及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 投标 人资格要求4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 法注册,注册资金 2000 万元及以上,成立时间 4 年( 含 4 年)以上。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无不良信誉的出租商。 4.2具体资料 营业范围: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等有关文件 , 具备租赁资质 ; 财务能力要求:提供近 2024 年经律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财务报表,其余提供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招标人出现资金困难,投标人可以给予招标人 3 个月的付款宽限期,此宽限期内不属于招标人违约,且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提供租赁服务。具备良好的资金情况,能够满足供应物资的垫资需求 。 供应能力证明: 需提供自有周转料证明资料,包含但不限于采购合同,发票等能体现出储备数量的资料。 提供招标需求盘扣架等标的物证明资料 ( 包括符合要求的标的物照片,存放场地照片,存放地址等信息)。根据现场实际需求组织供应,不得因需求种类多,规格型号杂,数量少为由拒绝提供租赁服务或以次充好,需无条件满足现场需求,及时办理结算,退款,退货等事宜,如发生以上不配合问题根据项目管理要求对中标单位进行处罚,不限于经济处罚,退场等。 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 2022年至今期间具有不少于 3 份租赁供应证明资料。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为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页、合同总金额页、双方盖章签字页等)或中标通知书(含具中标金额)。 质量保证能力证明: 需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产品主要技术参数证明资料,质量标准满足现场施工要求,不得出现质量问题,承诺质量出现问题及时退换,提供符合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或出厂报告等证明文件 。提供各招标清单标的实际重量,盘扣架需符合规范要求。 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要求:本次招标覆盖全 天津 区域项目,投标人充分考虑地理位置、运输能力、供应周期等方面编制方案 , 包含 可以对项目提供的优质服务及各项优惠 方案 。 信誉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 2024年 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 纳税信用等级为 C 、 D 级 或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或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及中铁建工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列入 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等限制交易名单的单位参与投标。 4.3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 5 0000.00元(大写: 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4.3.1若提供保函,提供担保内容:担保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中标后不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或者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担保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无条件向招标人支付人民币 50000.00 (大写) 伍万元整 ,投标保函履行期限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若中标后需重新提供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 (大写) 伍万元整 ,履约保函履行期限与合同有效期保持一致 , 并增加担保内容:保证租赁物质量合格,并提供与投标文件相符的租赁服务,出现履约不利情况对应扣除响应金额。 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提供投标保函,在中标后需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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