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LQGC-2025-HW13148)
致供应商: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组织开展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桥式起重机(10t)租赁服务采购(杭州乔司车辆基地西区块盖体工程项目经理部)采购项目采购工作。如你单位有意向参与,请按照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和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服务项目名称:杭州乔司车辆基地西区块盖体工程项目经理部。
(三)采购金额:暂估108万元,具体以供应商成交报价为准。
(四)采购需求数量:拟成交1个供应商。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设备数量(台) | 暂估期限 | 租赁时间单位 | 定价模式 | 备注 |
1 | 桥式起重机 | 10t | 8 | 24 | 月 | 固定单价 | 分批进场,以项目实际计划为准 |
合计 | 8 | / |
| / |
| ||
此项采购非一次性采购,合同期限内具体设备租赁以采购人服务的项目租赁计划为参考。
(二)进场设备质量服务要求:
1.设备年限要求:设备要求全新,证照齐全有效。
2.设备性能要求:额定起重量10t,主要工作参数与铭牌一致,技术性能良好。
3.设备外观及安全设施要求:安全设施及标识齐全有效,外观整洁,运行正常。
4.设备品牌要求:不限品牌。
5.设备资料要求:成交后,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设备资料。
(1)设备准入资料:铭牌、合格证、型式试验合格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整机制造许可证等。
(2)设备购置发票或其他设备自有证明。
(3)专项安拆方案(供应商负责编制,相关方案须经采购人审核)。
(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项目部完成备案,如杭州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6.安拆现场管理要求:设备安拆过程供应商必须指派人员到项目安拆现场全程旁站,全力配合安拆事宜,并服从项目安排。
(三)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四)合同期限:租赁期限暂定24个月,从设备开始使用之日算起,租赁期限以设备实际使用期限为准。
(五)服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乔司街道(杭州乔司车辆基地西区块盖体工程项目经理部)。
(六)响应保证金:
1.响应保证金的交纳形式:银行转账,且必须以报价供应商的银行账户进行公对公交纳,不允许代交,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2.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1)交纳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2)须在2025年11月25日16时00分前,交纳至采购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以交纳至该账户的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3)须在2025年11月25日16时00分前,登录电子招采平台→我参与的项目→费用交纳→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回执单,否则不能提交响应文件。
(4)响应保证金的退还:一律以银行转账方式无息原路退还至供应商汇款账户。
(5)响应保证金交纳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宁桂雅支行
全称: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84518999910130012000782
备注:杭州乔司车辆基地西区块盖体工程项目经理部桥式起重机(10t)租赁服务采购响应保证金
(七)评审办法:
合理低价法。合理低价法是采用一次报价,以经评审合格的最低含税报价为评分基准价;供应商经评审合格的报价等于该基准价得满分,每提高1%减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计算。
(八)定标方式
1.本次采购推荐1~2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开启结果及报价文件符合性检查完成后,按采购文件约定的评分办法进行评分,按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取排序靠前的1~2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2.本次采购采用评定分离。由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结合对成交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和风险进行复核的情况,在评审报告所列成交候选人名单中自主确定成交人。
3.定标方法:
(1)价格定标法,由采购人在经公示无有效异议、履约能力复核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选定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人。
(2)当第一成交人放弃、或采购人认为其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其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能履约、或被投诉且情况属实时,可由第二成交人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依此类推。原则上,顺位成交的供应商,其成交价不得高于按定标方法确定的原第一成交人的成交价。
(3)当按上述定标规则计算的结果相同时,依次按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先后、抽签的顺序确定成交人。
(4)经核查如发现采购文件有不合理条款、或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或报价不具备竞争性的,采购人有权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重新评审或终止采购。
(5)采购人对采购成交结果有否决权。
(6)当有效报价只有两家或一家的,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且报价具备竞争力的,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5.如供应商出现以下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可没收响应保证金(如有)作为违约金,并按照《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对供应商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响应资格、降低信用等级、淘汰退库、列入黑名单等):
(1)发现有串通响应(供应商互相串通或与采购人串通)或恶意报价行为。
(2)成交结果公示后,供应商无故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提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拒绝签合同的。
(九)定价结算付款方式
1.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2.结算方式:租赁时间从设备开始使用之日起计算,每月的结算周期为上月的21日至当月20日,次月5日前甲乙双方对账结算,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
3.付款方式:采购人收到发票后60天内以银行转账或3个月银行承兑汇票(贴息费由供应商承担)方式支付结算款。
(十)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贰仟肆佰元整(¥32,400.00元),须在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纳。
(十一)报价有效期:响应报价从规定的开启之日起90天内有效,合同签订后以具体合同期限为准。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 通用资格要求 |
1 | 报价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报价供应商为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3 | 报价供应商应具有与采购内容相应业绩或类似经验,信誉良好、有经济实力。 |
4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报价:关联供应商,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在参与报价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5 | 报价供应商未被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其响应采购资格。 |
6 | 报价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 |
文章推荐:
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桥式起重机(10t)租赁服务采购(杭州乔司车辆基地西区块盖体工程项目经理部)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