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经新区茂诚钢管租赁服务部申请,于2022年12月25日裁定受理江苏坊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纠纷一案,并于2023年1月17日指定江苏神阙律师事务所、江苏正卓恒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体为管理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已于人民法院报及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刊发公告通知了申报债权事宜,现定于2023年4月12日下午1时15分在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召开江苏坊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请债权人准时参会。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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