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营运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叉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ZYWL-2022010-HDC)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述: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营运分中心叉车租赁服务供应商合同即将到期,需要重新采购合适的叉车租赁服务供应商,保证中邮业务正常运作。
3、采购内容:
蓄电池叉车型号 | 需求数量(台) | 租期(年) | 叉车系数 | (单价/月) |
3吨平衡重 | 2 | 3年 | 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承重3吨,提升高度4.5米,门架低于2米、侧移,可进入车厢作业 | |
2.5吨平衡重 | 1 | 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承重2.5吨,提升高度4.5米,门架低于2米,可进入车厢作业 | ||
1.6吨平衡重 | 7 | 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承重1.6吨,提升高度4.5米,门架低于2米,可进入车厢作业 | ||
1.6吨前移式 | 2 | 蓄电池前移式叉车,承重1.6吨,提升高度9米、侧移 | ||
2吨电动托盘车 | 3 | 电动托盘车,承重2吨 |
备注:
(1)设备租赁内容: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如下规定的叉车设备供其在全国范围固定地点内使用,在期限内,出租方应自担费用按照维护及服务的条款和条件中规定的间隔期对设备进行周期性保养(如因承租方不善意使用或人为损坏造成合同设备的停用,该维修费用不在正常维修范围之内,同时停用期内的租金承租方仍应支付)。
(2)租金计算:租金按订单上实际交车台数车、交车日期、租期内各阶段租金单价进行计算,租金已包含往返运费、充电桩建设费。租金每个合同年度在上一个合同年度的基础上减少7.2%的费用。
(3)付款方式:出租方每月初开具发票,承租方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转账支付租金
(4)售后服务:出租方应自担费用按照维护及服务的条款每月对设备进行周期性保养一次(如因承租方不善意使用或人为损坏造成合同设备的停用,该维修费用不在正常维修范围之内,同时停用期内的租金承租方仍应支付);每年出具当年叉车年检合格报告;如果叉车出现故障、无法正常工作或者必须进行维护和零部件更换,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在这种情况下,故障维修服务应急响应时间应在接承租方报修通知后 4 个工作小时内。
(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703646.28元年(含税价13%),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叉车租赁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投标人需要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无法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开标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需提供产品检验合格报告或产品使用许可证等证明其产品合格有效的证明文件。
8)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2年6月 28 日至2022年7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厦门市同安区古庄大溪地里21-3福建宏建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8日 09:30 (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厦门市同安区古庄大溪地里21-3福建宏建
3)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4)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资料送达或寄达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响应文件接收时间以文件到达递交地点为准(邮寄时间不等同于接收时间),供应商采用邮寄响应文件的须充分考虑邮寄路程时间。
5)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本项目磋商形式采用电话进行磋商,供应商根据磋商内容进行最终报价及相关承诺,并将最终报价及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或传真至评标现场供评委确认。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9、其他约定: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之前, 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采购人联系。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营运分中心
联系人:林先生
详细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金汇路538号金汇四季广场807室
代理机构: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详细地址:厦门市同安区古庄大溪地里21-3
邮 编: 361015
项目联系人: 杨奕捷
电 话:13606928929
--户名: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翔安分行
--账 号:80800120420000284
--电子邮件:2836615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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