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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网点装修室外临时现金业务房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2-07-01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网点装修室外临时现金业务房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WZPOST-FW-2022016)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应答人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磋商条件,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网点装修室外临时现金业务房租赁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WZPOST-FW-2022016。

  1.3 项目概况:本次项目需采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网点装修室外临时现金业务房租赁服务项目。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5.1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成交一个供应商,以统谈统签分付,订单形式下单,最终以网点装修实际情况需求为准,预估总采购额48.96万元(含税)。

  标包号

  服务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报价要求(单价,含税)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万元)

  标包1

  1-1

  网点装修室外临时现金业务房租赁服务

  1、室外临时现金业务房规格:长约9000mm×宽约3000mm×高约2400mm,双窗口,产品安装在营业网点室外自有大院内,一年预计租赁8个现金业务房,每个租期约3个月;

  2、应答产品必须为满足GA38-2021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设计、研发的用于银行网点装修使用的室外临时现金业务房。

  报价≤680元/个/天

  48.96

  注:租赁时间2个月起租,超出2个月不满3个月不另外收费,超3个月按天收费计算,具体时长以实际租赁时间为准。

  1.5.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达到预算金额48.96万元,合同到期后由双方协商一致,视对方合同期内服务效果而定,合同可再续签一年(续签工作由本单位采购权限内根据采购流程规定进行)。

  1.5.3服务地点:温州市范围内。

  1.5.4服务时限要求: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工,并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网点装修进度或相关工程进度将室外现金业务房安装调试后交付采购人使用,成交人免费上门接、送设备。

  1.5.5*报价要求: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要求”,报价包含税费、安装拆除费、使用期间的维护费、往返运输费等一切费用。若应答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1.5.6技术规范:应答产品必须满足《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A576-2018)、《防弹透明材料》(GA165-2016)、《防砸透明材料》(GA844-2018)等标准用于银行网点装修使用的室外现金业务房。

  1.5.7应答人提供:室外现金业务房包含整套业务柜台箱体,1套联动门、1套指纹门禁系统、1套可视门铃、业务房内地照明灯具、1套换气扇、2台空调、一套门头LED跑马屏、以及监控、报警系统。

  1.5.8采购人提供:强、弱电、UPS及终端设备则由采购人提供接入安装。

  2、应答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2.1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2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3应答人所投产品须提供公安机关认可的产品检测报告(符合《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A576-2018)、《防弹透明材料》(GA165-2016)、《防砸透明材料》(GA844-2018)标准)。

  2.4应答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5应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6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应答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2.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9应答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应答: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3.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2年7月1日9时00分至2022年7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在线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找到对应的采购项目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注册免费,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姜亮亮,电话:15957785772。

  3.2采购文件售价按500元/本收取,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建议通过系统使用支付宝缴纳采购文件费用)。

  注:采购代理机构仅对注册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在评审阶段审核。

  3.3注册成功的供应商,请务必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采购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磋商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4购买采购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供应商所留的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8日9:00:00(北京时间)

  4.2 递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2411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4.3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应答人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应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如有);

  4.4 逾期或未密封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4.5 磋商将于应答文件递交后进行,应答人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2411号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5号

  联系人:徐工

  邮 编:310000

  电 话:0577-88089120

  项目负责人:赵阳君、姜亮亮

  电子邮件:/

  项目联系人:姜亮亮

  电 话:15957785772

  电子邮件:jiangliangliang.gyl@chinaccs.cn

  户 名: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 号:3110830019310004006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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