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5日,我校发布了2023-2025年度公务用车租赁定点服务公开询价公告,到6月26日截止日期,由于满足需求的商家不足3家,询价无效。现对项目重新进行公开询价。询价公告期至2023年7月7日9:00截止,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3-2025年度公务用车租赁定点服务采购(重)
二、项目编号:采20230013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主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价方式
五、采购内容:2023-2025年度公务用车租赁定点服务采购(重),详见附件:广西职业师范学院招标采购项目需求。
六、预算控制价:以实际租赁产生的费用为准
七、供应商资格: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件,具有在南宁市区域内(不含五县)履行采购合同的能力。
(三)按学校需求配备车辆和车型(包括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商务车、轿车、定制公交车等),最少能同时提供20辆(含)以上各类型(其中16座及以上车辆不少于10辆)的车辆租赁服务和具有相应资质的司机,司机与报价单位签订有劳务或聘用合同。
八、评分办法:最低价成交法,报价相同时,按综合评价来选择中标供应商。
九、合同价为:中标价
十、报价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必须报出项目总价。
十一、提供报价文件(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符合本项目工作要求的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件。
2.提供至少20辆车辆的行驶证和至少20名司机的劳务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3.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
4.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5.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6.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7.缺少报价材料或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材料将不被认可。
十二、报价须知:
(一)报价单位应将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报价单位及联系人,于公告期结束(2023年7月7日9:00)前把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3份)寄送到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5号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图文信息楼1301室;
(二)报价单位提交的报价文件必须实事求是、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或隐报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价资格;
(三)报价单位应严格按要求时间报送,逾期报送的将不予受理并视为自动放弃报价资格;
十三、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广西职业师范学院监察室
监督电话:0771-3248901邮箱:gxjgyjw@126.com
十四、公告媒介: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gxvnu.edu.cn)
十五、联系方式:
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05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771-3245617
附件:广西职业师范学院招标采购需求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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