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芜湖市镜湖区(中心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PPP项目2023-2024年车辆租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
2.1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内容为:芜湖市镜湖区(中心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PPP项目2023-2024年车辆租赁服务项目,计划租赁1辆7座别克GL8车型的商务车(含驾驶服务),计划服务期限为12个月,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采购内容应有车辆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盗抢险等,车辆应无历史出险记录。租赁期间的车辆燃油费、租车费、车辆折旧费、交通罚款、车辆保险费(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盗抢险等险种)、修理费、保养费、停车费、过路过桥费、年检费、车辆保管费、安全检测费、驾驶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包含在本次采购范围内。
服务范围暂定为:安徽省范围内,主要为芜湖市(含区、县),月行驶公里数3500公里内。
(1)资质条件:报价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人员要求:驾驶员具备3年以上与准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三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
(3)项目投入车辆要求:车辆采购年限及车辆行驶证日期不能早于2020年1月1日,行驶里程不超过12万公里,车辆采购年限及车辆行驶证日期均以车辆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
(4)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两项及以上车辆租赁服务业绩(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扫描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和期限范围内;
(6)财务要求:提供近两年(2021-2022)财务状况表,且2021、2022年度财务无连续亏损;
(7)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人或两个人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 26 日 22:00 时(北京时间);本次报价采用第(2) 种报价方式:
(1)在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新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
(2)离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新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并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B2座中电科芜湖钻石飞机3楼。报价截止时间前,电子报价与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均需完成。
采购人:芜湖市三峡四期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B2座中电科芜湖钻石飞机3楼
邮政编码:241000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 话:13071203242
电子邮箱:xu_ya1@ctg.com.cn
采购人: 芜湖市三峡四期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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