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资源经营发展有限公司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
广州地铁资源经营发展有限公司拟对车辆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本公告的有关要求前来参加比选。
一、业主单位:广州地铁资源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魏工 联系电话: 020-83158205/13719196118
二、项目名称: 广州地铁资源经营发展有限公司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三、服务地点: 广东省
四、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五、工程概况/项目内容:
服务内容 | 基本配置 | 合同期限 | 最高限价 |
2台7座中高端MPV商务车2名驾驶员的乘车和使用服务 | 1.7座小型客车:投入项目使用时的行驶公里≤10万公里或购置时间≤2年,车辆裸车价区间为20-38万; 2.驾驶员具有5年及以上驾驶工作经验。 | 1年 | 505848元 |
六、报价方式:单价包干
七、工作内容:
车辆服务要求 | 1.响应人提供服务的车辆需具有合法客运营运资格,符合客运安全标准,车况良好,且为响应人拥有自有产权且车龄满足用户需求所有内容的粤A牌客车。需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保险、机动车登记证书等复印件资料。 2.响应人须负责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的正常保养、维修与磨损零配件的更换,用于车辆服务和运行的装备费和设备费,及在服务范围内所发生的保险费用、车检费、年审费、车船税等。 3.车辆每行驶6000~8000公里需进行保养维修一次,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响应人承担。 4.响应人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性能良好,安全性能较高,车辆各项手续、证照齐全完备有效并符合公安部门及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的相关要求(包括汽车行驶证、保险单、车船税、购置税等)。 5.响应人的车辆车容要求三洁--车头清洁、车身光洁、车厢和座位干净整洁无异味。 6.响应人承诺对其出租的车辆具有合法的出租权。 7.响应人供租赁车辆必须满足我司的合理用车要求,由我司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我司制定的行车和管理制度。当车辆因故不能正常使用时,响应人应免费给予不低于车辆档次和新旧的车辆进行替代。 8.租赁车辆所有权应为响应人所有。租赁期间,当租赁车辆所有权发生转变的,响应人应提前书面通知我司,并及时更换不低于原车辆档次和新旧的车辆。如因此影响我司正常工作并造成损失的,应由响应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9.保险方面:所有车辆保险须为全保,包括第三者责任险200万元,交通事故强制险,附加险,司乘险20万,盗抢险,车损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 |
驾驶员服务要求 | 1.驾驶员应为与响应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的合法劳务人员,由响应人负责日常管理和培训。 2.驾驶员必须具备丰富的驾驶经验,5年以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5年及以上驾龄、年龄为25~60周岁、熟悉广州各区交通道路(需提供驾驶员的驾驶证、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等佐证文件)。 3.驾驶员每年需提供三甲医院的体检报告,证明身体情况可以满足驾驶车辆要求(签订合同后提供); 4.响应人需承担驾驶员劳动报酬、五险一金、午餐补贴和项目管理费。 5.合同执行期间,响应人的驾驶员在行车载客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合理操作,确保乘客和车上物品的安全。如行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我司人员、财物损失,由响应人承担所有责任并负责赔偿我司的损失。 |
应急处理 | 1.响应人车辆在租赁期间如因维修或保养,必须调派同等条件、车况的车辆,并至少提前24小时知会我司,经确认同意后方可正常调换。 2.响应人车辆途中故障排除需超过15分钟,应马上调配其它车辆或临时租用车辆继续提供服务,所发生的车费由响应人负责。 3.响应人驾驶员在服务期间如未能严格遵守我司制定的行车和管理制度等导致无法继续提供服务的,必须调派同等条件的驾驶员,并72小时内完成确认调换事宜。 |
八、本项目所设置比选控制价:505848元 (含税价)
九、比选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一)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在本公告发布时,比选申请人未在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参与比选的供应商必须是一个合法的汽车运输企业,具备汽车租赁、运输、实际承运经验和能力,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
十、比选公告时间:
比选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2023年12月28日。
比选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2024年1月4日17:00
十一、比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截止之日止,每天(最后一天除外)9:00-17:00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28楼党群综合部。
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正本1份,副本1份,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比选报名表(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比选申请文件,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3)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响应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12日上午9:00前。
十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广州地铁资源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2806会议室。
十四、响应人投标保证金交纳于开标前完成,并开收据备查。
十五、潜在比选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比选函及比选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业主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资源经营发展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电话:020-83158252
投诉受理:广州地铁资源经营发展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电话:020-83158252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28楼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mtr.com和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城轨采购网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城轨采购网为准。
广州地铁资源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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