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西安骊山汽车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 | 项目编号 | N0260GQ24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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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0.0001万元 | 披露公告期 | 2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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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4-01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4-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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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 莲湖区 | 所属行业 | 汽车制造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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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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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部门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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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 西安骊山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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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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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注册资本(万元) | 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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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 企业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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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汽车制造业 | 经营规模 | 小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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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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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停车场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园区管理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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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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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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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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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工装备有限公司 | 100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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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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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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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60.02 | -1310 | -1310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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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4.39 | 7500.84 | -206.45 |
审计机构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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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29日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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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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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2 | -343.58 | -343.58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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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9.03 | 25313.41 | -18914.38 |
2、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化工装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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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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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经营规模 | 大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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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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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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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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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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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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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中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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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 2024-01-31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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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同意公开挂牌转让装备公司所持有的西安骊山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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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0.0001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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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8: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等)。意向受让方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即交易)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交纳资金来源合法的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一部分。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3.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其名下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812001488880010091 开 户 行:广州银行深圳分行 4.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后,可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5.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如下事项做书面承诺: a)意向受让方已通过尽职调查程序明确了解、确认标的企业风险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披露的企业风险事项),对于标的企业经营状况及偿债能力、相关法律风险明确认可,并自愿承担相关风险。 b)关于转让方披露的标的企业风险事项,意向受让方自行与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沟通、解决,以确保充分了解和解决相关问题,应对风险。 c)意向受让方深刻了解了包括但不限于与项目相关的社会情况、与项目有关人员(包括在岗、不在岗等)情况以及划拨土地情况,以有效管理社会、环境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潜在的土地出让金补缴、文物保护用地相关要求,以确保项目的可持续性和政策接受度。 d)意向受让方承诺,已自行与不动产相关行政部门进行详细沟通,充分了解本次产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存在被要求返还或者被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无法办理划拨土地转出让用地手续或仅能将相关土地变更为符合政府现有规划用途用地的风险、标的企业相关土地的开发利用受到文物保护相关限制的风险、自建房屋被要求拆除的风险。意向受让方知悉,若意向受让方不满足当地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利人资格(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意向受让方需在进行本次产权交易行为前向转让方缴纳土地补缴保证金(预计为¥ 37,454.3845万元,实际补缴金额由相关主管部门确定,如实际缴纳存在差额,差额部分由受让方筹措补足),是否及何时能完成划拨用地转出让用地手续存在不确定性。 e)意向受让方知悉,标的企业三四零二家属区未进行三供一业改造及移交,且该家属区房屋老旧,存在安全隐患,亟待加固改造,已计提1.35亿元人民币三四零二家属区房产加固及三供一业改造费用,需标的企业履行该项义务。且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股权后:①确保标的企业按老旧小区项目改造方案(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于2024年【6】月【30】日前启动三四零二社区老旧房屋改造事项,并按照前述方案的要求持续推进落实直至满足所有改造标准且最终通过主管部门验收;②意向受让方应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缴纳老旧住房加固费的通知》(加固费通知)后根据加固费通知要求的时间、金额、账户按时和足额存入相关款项(老旧住房加固费用),该账户由转让方监管,意向受让方应当确保专款专用;③2024年度意向受让方投入标的企业用于三四零二家属区老旧房屋改造事项的专项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④意向受让方承诺不会将老旧住房加固费用挪作他用。 f)意向受让方承诺,自产权过户日起,标的企业应且意向受让方应当促使标的企业严格按照不低于职工安置方案中的标准且不低于届时法律法规和当地政策确定的标准履行标的企业2024年1月31日召开的临时职工代表大会所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g)意向受让方知悉,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已计提不在岗人员福利费 人民币4136.19万元,最低发放标准为《西安骊山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不在岗人员福利费用测算复核报告》(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中所确定的不在岗人员福利费用的标准,最终金额以实际应发金额为准。意向受让方承诺:①意向受让方应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缴纳不在岗人员福利保证金的通知》(福利保证金通知)后根据福利保证金通知要求的时间、金额、账户按时和足额存入相关款项,该账户应由转让方监管,意向受让方应当确保专款专用,并承诺不挪用前述不在岗人员福利费;② 标的企业应,且意向受让方应当促使标的企业对不在岗人员按不低于本次产权交易前的待遇标准且不低于职工安置方案中确定的标准且不低于法律法规和当地政策确定的标准发放不在岗人员福利费,如法律法规和当地政策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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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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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万元)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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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2024-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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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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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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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竞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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