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2024年全市手机体验终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XCG-SCDX-GYBX2450),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本次比选采用电子采购方式实施。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2024年全市手机体验终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预估总金额195万元(含税)。
1.1.1采购内容:为进一步规范政企体验终端管理,支撑好客户单位业务体验及公司内部业务测试需求,按照规范流程、强化管理、全程监控、规避风险的原则规范体验终端供货管理,本次主要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手机终端、网络终端、泛智能终端等与业务体验相关终端的采购、备货、配送以及相关交付的录入等工作。
1.1.2服务质量要求:★合格★(详细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1.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租赁服务期为到货之日起3年。★
1.2承包方式:/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划分三个份额,确定3个中选人,具体份额划分如下:。
序号 | 份额 |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 份额占比 | 中选人数量 |
1 | 份额1 | 78.00 | 40% | 1 |
2 | 份额2 | 68.25 | 35% | 1 |
3 | 份额3 | 48.75 | 25% | 1 |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服务费最高含税费率限价6%,★服务费费率含税报价超过含税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资格条件如下:★
2.1.1主体资格: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参选人须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终端销售或终端租赁)有效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累计有效合同业绩不低于40万元。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2.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2.2.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2.2.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2.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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