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移动中原银行理财公司机房机柜租赁与服务采购项目_比选公告
本项目为河南移动中原银行理财公司机房机柜租赁与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
南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河南移动中原银行理财公司机房机柜租赁与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HAYD20250500101
1.3采购内容:空调配电柜2套、交流PDU162个、交流架式PDU4个,新增1台动环机柜和集成服务,预
算金额为75.19万元(未含税),税率6%和13%。
序号
类别
名称
单位
数量
1
硬件
空调配电柜
台
2
2
交流PDU
个
162
3
交流架式PDU
个
4
4
动环机柜
台
1
5
集成服务费
项
1
1.4合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1.5选包及份额划分:不划分选包,选取1家中选人。
1.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控制价,最高控制价为714341.99元(未含税),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控制
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标包1
STS转换柜
个
1
标包1
ICT集成服务
项
1
标包1
低压交流配电设备
个
166
标包1
空调其他配套设备
套
2
二、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2 资格要求:
2.2.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2.2.2应答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或承诺)。
2.2.3应答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含)至今签订的至少1份同类项目业绩(PDU设备或者配电柜设备
销售合同),单个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50万元。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和至少一张对应发票扫描
件作为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采购内容、双方签字盖章页、价格页。如提供框架合
同,须同时提供对应的结算合同或订单)。
一次性合同金额认定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合同签章日期为准;框架合同金额认定以结
算合同或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结算合同或订单签章日期为准。
证明材料不全、不清晰、签章日期未写明及不清晰的均不予认可。
上述履行发票的开具日期须在对应合同生效之后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前一日,且须通过国家税
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官网的查验,否则不予认定,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为准。
2.2.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在执行的除外)的供应商否决其应答,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2.2.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否决其应答,以评
审当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2.2.6应答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4)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2.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选包应
答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2.9应答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应答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主要应答产品(PDU和配电柜)的销售授
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应答,且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
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若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同时参与应答,本次应答资格均无
效),产品的销售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均需加盖制造商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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